香港立法会今天(8日)对《2022年版权(修订)修例草案》进行首读和二读。香港商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说,香港知识产权制度必须与时并进,香港大部分民众也同意港府提出的修法建议,因此现在是重启修例的合适时机。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根据邱腾华介绍,这次修例主要涵盖五个重要立法建议,包括赋予版权拥有人科技中立的专有传播权利,确保作品以任何电子传送模式,向公众传播都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草案会配合新的传播权利订定相关侵权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
邱腾华续称,港府也提出建议草案新增为戏仿、讽刺、营造滑稽及模仿,评论时事及引用版权作品三大类别的目的,使用版权作品提供版权豁免;并修订和扩阔部分现有版权豁免的范围,令网上学习、图书馆、档案室和博物馆的运作更加顺畅,官方希望在保护版权与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之间维持合适平衡。
修订条例还增订“安全港”条文,增订两项法定因素,供法院在决定是否在涉及侵权的民事案件中判予版权拥有人额外损害赔偿时作出考虑。
邱腾华说,《版权条例》的修订已讨论多年,过往两次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都未能完成相关的立法程序,此次急起直追的修订,展示香港不单具备条件,并在新建立的行政立法关系上,能够及时推动有助经济发展及有利于香港经贸定位的重要工作。
他认为,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恢复理性互动,是重启修订版权法例工作的合适时机。
港府曾在2011年和2014年尝试推进版权条例修法,其中修法内容提到限制转播侵权作品,意味着二次创作或翻唱作品都将被认定为侵犯版权。在《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推出后,外界担忧这将侵犯言论自由而引发社会反弹,当时还引起泛民立法会议员的抗议,最终立法会通过休会待续议案,草案因此长期受到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