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提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意味深长(2)

时间:2017-10-24 09:1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核心

在香港和国际上,有一些观点认为,“一国两制”理所当然就是“一国两治”,北京只应管理属于主权范围内的外交与防务,其他所有特区的管理事宜都应该属于“治权”范围,完全应该由港人自行行使,中央政府不得干预。这种误解发展到极致,甚至出现了所谓“次主权”、“中国干预香港内政”等言论。

这种观点是经不起历史和现实考验的。

根据阎小骏的叙述,1982年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正式商谈香港前途时,“主权换治权”曾是英方谈判的底线。实质上,这个方案希望中国仅保留对香港的“名义所有权”,在管治上,香港应该继续听命于英国政府和代理人,即中国内地和香港由完全不同的政府来实施管治,从而分割中国对其固有领土的实质管治权。

那么,当时的领导人怎么说的呢?来看两则材料。

“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希望不要在治权问题上纠缠,不要搞成中国单方面发表声明收回香港……希望撒切尔夫人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更不会有任何改变,否则我们就交不了账。”(1983年,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

“你们想拿主权换治权,延续1997年后对香港的殖民统治,这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中国政府接受这种荒谬的主张,等于是要中国政府同英国政府签订一项新的不平等条约。你们应该清楚,中国不是阿根廷,香港也不是马岛。”(1983,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对英国驻华临时代办)

可见,主权与治权不可分割,始终是北京坚持的核心观点。

 

 

1987年,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邓小平还有这样一段富有远见的话:

“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难道就不会出现吗?那个时候,北京过问不过问?难道香港就不会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就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

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大家可以冷静地想想,香港有时候会不会出现非北京出头就不能解决的问题呢……总有一些事情没有中央出头你们是难以解决的。……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

2015年,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则说了这样一番话:“香港特区的普选之争……实质是管治权的归属问题。特区管治权是国家政权的一部分,兹事体大,不容有失。”

“兹事体大、不容有失”——可以说,对于特区的管治权,北京的观点是再明确不过了。正如阎小骏评论的那样,“在八十年代国力那样弱的情况下都不曾在’主权治权不可分割’的问题问题上退让半分,怎么可能在21世纪的今天、在管治权这个核心议题上让步?”

用这位学者的话来说,“香港归根结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直辖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北京有完全的主权和治权;香港既不是受保护的’自治领’,也不是独立或半独立、享受’次主权’的政治’异邦’。香港社会要寻求进一步的生存、发展和自治空间,就首先必须坦然接受这个最基本的政治现实。”

毕竟,“五十年不变”,不等于五十年放任不管。

这些年香港社会的非法“占中”、旺角暴乱、个别候任议员宣誓时辱国,凡此种种,正应了邓小平的话,某些势力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中央当然要及时亮剑,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坚决遏制和打击“港独”势力,定分止争、释疑解惑的效果背后,体现的就是“全面管治权”的力量。

换言之,这是中央政府一以贯之的政治底线,也是已经成为现实的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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