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厅官马志强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简称“双开”),通报指他结交政治骗子、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搞迷信活动等。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星期六(1月25日)通报,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忻州市忻府区原区委书记马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马志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政绩观错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车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金。
马志强也被指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侵害群众利益,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马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志强开除中共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55岁的马志强曾任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委书记等职,2023年8月31日被任命为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2024年8月6日官宣被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9月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其中提到,省政府决定免去马志强的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终止试用期)。
资料显示,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