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强制报告在山东未成年女孩性侵案中失灵?

时间:2024-12-23 22: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下午察:强制报告在山东未成年女孩性侵案中失灵?

山东省新泰市一名未成年女孩被男友性侵长达半年还染上性病,上周引发中国网民哗然,事件迅速冲上热搜。

舆论的聚焦点,是这名12岁女孩过去半年曾两度到医院妇科就诊,今年6月先治疗过阴道炎,本月再治疗盆腔炎,且被发现感染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的人乳头瘤病毒(HPV),但主治医生并未拉响警报。网民因此质疑医院和医生可能违反已实施四年半、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敦促官方调查追责。

中国2020年5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只要发现家暴、在校被人殴打、被他人性侵害、拐卖等九类侵害情况,就有必须立即报警的义务,违者将被问责、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这项制度过去一周也被部分网民批评失灵且形同虚设,还被中国媒体持续拿来检讨,呼吁不能让强制报告沦为一纸空文。

医生曾求助

山东新泰一名12岁女学生疑似遭到性侵的消息,12月12日开始在中国网上流传,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有博主当天发贴称,一名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新汶中心医院的医生向自己求助帮忙报警,指医院出现一名有半年性生活史,并感染HPV的12岁女孩。

女孩据称今年6月曾因阴道炎首次到新汶中心医院就医,但当时无人在察觉异常后报警,导致女孩未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半年后,女孩本月8日再到同一家医院治疗盆腔炎,还被发现HPV阳性。

有博主12月12日发贴称,一名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新汶中心医院的医生向自己求助帮忙报警,指医院出现一名有半年性生活史并感染HPV的12岁女孩。(互联网)

HPV是一种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感染的病毒,是导致女性子宫颈癌的罪魁祸首。该病毒有100多种毒株,约40种毒株影响男女生殖器区域,其中有些会引起性器疣,即俗称的菜花。

尽管问题加重,但院方继续未按规定报警。为女孩接诊的女医生上报医院医务部,还被这个负责执行强制报告制度的部门反问:“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

山东这起性侵案登上微博热搜后,有网民指出,女孩未满14岁,就算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属于被强奸。更多网民则质疑涉事医院和医生未报警,涉嫌违法。

面对来势汹汹的舆情,涉事医院沉默以对,表示无可奉告。官方各部门则纷纷出面解释,还为此成立联合调查组试图亡羊补牢。

新泰市妇联12月13日表示,女孩还在住院治疗,家长考虑到孩子的隐私和承受能力,希望冲淡舆论风暴。

舆情发生五天后,新泰市联合调查组上星期一(16日)通报证实网传消息,称女孩今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李姓男子,两人之后发展为男女朋友,还发生性关系。官方目前已对李姓男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

成都商报旗下的红星新闻引述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指出,上述李姓男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有初步证据表明他涉嫌犯罪。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认为,女孩因与男孩发生性关系而感染HPV,这一情节可能会被法律认定为致使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加重强奸罪判罚。

中国舆论热议强制报告制度失灵

尽管强奸犯已落网,但强制报告制度失灵的讨论仍持续不断。

光明网上星期二(17日)发评论,指山东新泰事件被曝光的过程一波三折,批评其中角色关键的新汶中心医院医务部不专业,医生上报时一句“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的反问形似一堵墙,阻隔法律向受害者伸出援手。

评论认为强制报告制度不能沦为摆设,并指医院和妇联都应明确职责,成为守护未成年人最后的安全线。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旗下的中国蓝新闻同日也发署名评论,指女孩遭强奸长达半年,病情一再恶化,作恶不仅是女孩的男友,还有知情不报的医生和医院。

评论建议在医院就诊系统中设置预警功能,一旦发现未成年人疑似受害,系统自动报警,不让制度沦为一纸空文,同时呼吁追责相关责任主体的知情不报、隐瞒不报。

新泰官方上星期一通报,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预告事件尚未收场。

涉事的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新汶中心医院。(互联网)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旗下潮新闻引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肖峰研判,涉事医院未执行强制通报制度,显然是违法。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能会责令医院改正、罚款等,直接责任人则会被警告记过降级等。

强制报告制度并非万灵丹

强制报告制度始于2020年5月,实施之初颇有成效,首四个月,中国各地就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审查起诉近500起案件。黑龙江建三江虐童案、山西怀仁虐童案、北京门头沟伤童案等大量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监护侵害案件,都因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

之后,强制报告制度在2021年6月被写入中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拥有更大的法律效应和约束力。

不过,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上也面临不少障碍。

《中国新闻周刊》上星期三(18日)引述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本欣撰文指出,从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检方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中,有2854起案件线索源于强制报告。但有1600起案件也被发现有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情况。

最高检2021年曾公布数起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是医疗机构明知怀孕少女只有13岁,且没有监护人陪同签字,却仍为她做了人流手术。少女无力自救,继续受到伤害,直到被妈妈发现才报警。

涉事医院最后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人民币(3700新元),并注销相关科室;涉事医师则被暂停执业活动半年。

但这些处分成效有限,并无法完全解决强制报告失灵问题。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垒曾撰文指出,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中面临报告义务人参与性不强、追责机制欠缺、保障措施单一、救助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兰跃军认为,该制度在实践中会遇到受理部门混杂、报告方式单一且缺乏统一的报告渠道、处置流程混乱烦琐等问题。

《广州日报》旗下的《南风窗》杂志上星期天(22日)引述最高检统计显示,最积极履行报告义务的是老师,但不少未成年人因辍学脱离学校视线,遭性侵害的风险也随之变大,与山东女孩面临的问题如出一辙。

《南风窗》又指出,医生在发现侵害方面也有优势,能从医疗维度织密强制报告网络。但一项去年6月发布的犯罪研究分析也显示,在213起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仅有32人报案前就医,仅占15%。多数受害未成年人则未就医,产生许多隐案。但医院的冷漠却恰恰是本次性侵案的破口。

山东女孩被性侵案,固然暴露强制报告制度的不足,也凸显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安全威胁,不排除女孩最初可能在网上被17岁男生诱骗。女孩父母在主动报案中缺席,因担心孩子受二度伤害而息事宁人的态度,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缺口。强制报告制度并非万灵丹,也需要环境和家长监护人多方配合,才能对未成年人形成更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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