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渔业法修订草案星期六(12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当中列明中国海警对违法进入中国水域从事捕捞的外国渔船,可责令离开或者驱逐,没收渔获、罚款甚至没收船舶。
据中新社报道,修订草案对现行渔业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涉外渔业治理。
修订草案作出了四项针对性修改,包括规定渔业执法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条约、协定的规定,对外国渔船实施港口国、沿岸国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条约、协定规定,被认定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外国渔船,禁止进入中国港口。
同时,与海警法的规定相衔接,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海警的渔业执法权限,并明确规定对违法进入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等活动的外国渔船,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给予没收渔获、罚款直至没收船舶的处罚。
据香港《明报》报道,外界预料有关修法将引起菲律宾、日本等国关切。中国不时在东中国海、南中国海与日本和菲律宾发生渔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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