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中国山东省新泰市一名12岁女孩被性侵致感染人类乳头瘤病毒(HPV)一事,当地政府的通报证实有关消息,并指女孩的17岁男友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中新网报道,新泰市联合调查组星期一(12月16日)通过新泰市官网发布通报称,关于网传当地一女孩被性侵一事,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通报称,该女孩在今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李姓男孩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目前,已对李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通报也说,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关爱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
观察者网报道,上周网曝山东泰安一名12岁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疗,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网传图片显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阴道炎就过医,但当时无人报警。女医生上报医务部还被反问,“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
HPV是一种主要是女性感染的病毒。该病毒大多是透过性行为感染生殖器周边皮肤,其中有些会引起性器疣,即俗称的菜花。
红星新闻星期一联系到女孩就诊的泰安新泰市新汶中心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了新泰市委宣传部的电话。新泰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目前已经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星期一就案情进行了通报。针对涉事医院和医生是否涉嫌违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问题,正在调查中。
红星新闻引述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说,17岁男孩与12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女孩因其不具备性同意行为能力,无法合法同意发生性关系。17岁男孩如果明知对方是14周岁以下女性,而与其发生性行为,就算是女孩同意,该行为也构成性侵犯罪。
张永辉称,上述男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有初步证据表明他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