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场传出“10大基金公司要求高管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中国媒体星期三(9月4日)报道说,经求证,此说法为误传。
财联社在报道中说,经求证获悉,在高管薪酬安排上,各家基金公司按股东方要求不同,限薪金额各不相同,但并无10大基金公司退还过去五年超额薪酬的说法。
报道引述此前退薪的公募人士说,上述传言来源或为统计口径导致,在2023年发放此前递延薪酬时,超过公司的限薪界限需退还,以讹传讹为要求退还过去五年的超额薪酬。
中基协2022年曾印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明确要求,高管、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
路透社星期三引述两名知情人士透露,中国10大基金公司之一的招商基金管理公司(China Merchants Fund Management)要求高管退还过去五年收到的超过新上限的薪酬,以配合政府有关促进经济平等的举措。
知情人士称,招商局基金管理公司希望这些高管偿还2019年至2023年每年300万元人民币(约54万9800新元)的收入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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