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被控受贿近1.5亿元人民币(约2800万新元)。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6月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董云虎在2002年至2023年间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1.48亿余元人民币。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董云虎的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出示了相关证据,董云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董云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62岁的董云虎去年7月官宣被查,是中共二十大后首名在任上落马的正省级高官,同年12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12月以涉嫌受贿罪对董云虎作出逮捕决定,今年4月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