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央企背景的中资开发商远洋集团据报自违约以来,首次与一批关键境外债券持有人会面。
彭博社星期四(1月18日)引述知情人士,报道上述消息。
知情人士透露,双方星期三(17日)举行会议前,上述共同持有远洋六只未偿还高级无担保逾25%票据的临时债权人小组,指示债券受讬人本月早些时候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以促使远洋坐上谈判桌。
法定要求偿债书是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清算债务人资产以偿债之前的要求。
这项进展标志着远洋集团与境外债券持有人的纷争取得了突破。在远洋集团处理债务过程中,以中国在岸的债权人为主,境外债券持有人一直未受到太多关注。 进一步磋商可能将衍生出一些足以改变远洋集团尝试重组债务的条款。
远洋集团是北京和天津最大的房屋销售商之一,去年8月公告一只今年到期的美元债券,因未能在宽限期结束前支付利息导致违约停牌。
去年9月,远洋集团暂停支付所有境外债务,并委任华利安诺基 (中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根据11月提交的文件,远洋集团表示,将继续与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讨论,并与其顾问合作进行准备工作。
彭博社上周报道,远洋集团告知部分债券持有人,公司拟把所有境内人民币债券展期,包括把其中四只展期不超过30个月。远洋集团提议从第15个月开始,每三个月摊还四只支债券的本金,兑付分六期。
报道称,远洋集团告诉债权人,销售规模持续下降,流动性仍未改善。他们表示,较长期整体分期兑付展期方案,能使公司更稳定运营,并为投资人保持公司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