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举报奖励防疫成致富新途径?

时间:2022-10-05 23: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星期一(10月3日)推新规: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病人,如确诊为阳性,举报人可获5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万新元)奖励。

无独有偶,海南澄迈县隔日也发公告,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发现七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红码人员,及时上报奖励500元;若被举报者确诊冠病阳性,工作人员可获得一万元奖励。

不少网民调侃,疫情下经济形势不好,总算找到一条致富新途径了。也有网民提出质疑:“这钱从哪里来”、“到底意义何在?”,而且还指出奖励规定里的一个吊诡逻辑:“发现了自己不是也成密接啦?”

防控措施中的花式举报奖励

疫情已持续近三年,中国地方政府出台奖励举报人的措施已不是新鲜事。早在疫情暴发初期,2020年2月4日,湖北辖下孝感就发文,奖励群众举报发热不报者,查证属实可获1000元。

同月,仅在湖北,就有至少四地推出相似奖励政策。湖北房县奖励发热自主就诊者1000元;黄冈市当月发布通告称,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且主动就诊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

湖北房县疫情暴发初期曾发文奖励发热自主就诊者1000元。(官网截取)

潜江市的奖励规定则更加细致:凡在潜人员主动报告发热情况,并首次被确定为无法明确排除冠病症状的发热患者奖1000元,首次确定为冠病疑似病例的患者奖励2000元,首次确定为确诊患者奖励一万元。

除了疫情重灾区湖北外,当时其他地方也开始风声鹤唳,对冠病相关症状已高度戒备。

河南南阳当月发文,鼓励民众举报与疑似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对象,凡查实漏报的,对每个举报者奖1000元。

哈尔滨同月发文宣布,举报确诊者将获2000元奖励。规定还注明“先到先得”原则: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

疫情进入下半场

时间来到去年年底,疫情进入下半场,肆虐近两年的疫情在全球放缓。

但由于中国仍然奉行“动态清零”原则,各地政府对“奖励举报”这一招仍是屡试不爽。

去年12月2日,哈尔滨市发布公告,提出对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或就诊且检测结果为阳性人员奖励一万元。

今年2月,香港疫情形势严峻,多人通过偷渡的方式返回大陆,结果导致大陆病例遍地开花。很快,与香港邻近的珠海、惠州以及台山等城市都发布了最高达50万元的悬赏通告,征集关于偷渡者的线索。
 
随着疫情的不断演变,防控方式也更加复杂,举报奖励措施也随之分出了更多不同等级。浙江温州永嘉县今年4月公布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举报,设置了不同等级的奖励。

今年8月, “世界小商品之都”浙江义乌经历了一轮疫情。在疫情进入尾声后,当地官方9月20日宣布,任何人主动报告自己是冠病病例密切接触者,同时被判定为密接者,通报人员将会获得5000元奖励。

“世界小商品之都”浙江义乌今年8月经历了一轮疫情,随后也推出高达5000元的主动报告奖励措施。(互联网)

除了举报别人和通报自己都有机会获得奖励外,官方也会主动对疫情防控得当的人予以表彰奖励。

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所长曹刚健、辅警吴静伟上月就因疫情防控处置得当受到表扬,分别获得1万元和8000元奖励。
 
举报奖励引发的争议

资料显示,前述推出高达5万举报奖励的河南周口沈丘县,是在2018年8月才退出了贫困县行列。

当地农村居民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万199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万7950元,远未达到全国3万2189元的平均水平。

有网民发出感慨:同个省的南阳疫情初期举报才一千多,三年后直接翻几十番,“当时还大受震撼,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少网民不禁想问,这样一个脱贫不久的县,是如何能豪掷每单五万来做防疫奖赏的?这钱是谁出?到底达到了效果没?

这类争议早在疫情之初就已经存在,尽管当时有人提出,上述举措可能会造成资源浪费,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对于信息闭塞、不重视疫情的一部分人来讲,这类举措是有效的,“算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然而疫情持续到今天,人们对病毒的认识早就发生了几轮变化,也已经形成了相应的防疫意识,这类举报奖励是否仍然需要再次引发讨论。

疫情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奖励举报是否会激化人性之恶?此外,举报奖励过程中的不透明也被网民诟病。对于上述措施中提到的情况,究竟如何进行的核实?如何确认的首个举报者?是否存在滥用奖励的情况,也是网民心中未解开的谜题。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关保英早在2020年就发表了《疫情防控中行政奖励制度的构建》文章,肯定行政奖励有“实现疫情防控针对性、阐释疫情防控机制的现代治理理念、充实疫情防控手段”等价值,但同时也强调,疫情防控中行政奖励的前提是受奖励行为符合有益性、合理性、实效性、合法性等客观标准。

文章建议,应对行政奖励进行统一立法,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行政奖励制度,明确疫情防控中行政奖励的法律属性,完善行政奖励的程序,强化行政奖励的法律效力等。

“举报风”也曾在别的地方吹过?

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曾在2020年5月以《如何看待封城期间举报邻居的“告密者”》为题,报道了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在封控期间出现的告密情况,并对是否应该“告密”进行了讨论。

必须承认,当一个全新的病毒闯入人们的世界让生活充满了变数,曾经被视为普通的行为和习惯可能一不留神就会违反防控规定,给其他人带来灾难。一些人出于公共道德或是社会责任,会对违规的人进行举报,这种现象,并不单单发生在中国。

举报奖励措施是否有必要、财政上是否能支撑等问题,对一些官员来说,可能是抱着“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心态,顾头不顾尾。图为一名小男孩上月在北京接受核酸检测。(欧洲新闻图片社)

但是,民众自发举报和官方“奖励举报”却有着很大区别,后者更多的是凸显中国地方官员唯恐疫情防控不力、影响乌纱帽的诚惶诚恐。至于这种方法是否有必要、财政上是否能支撑等问题,对一些官员来说,则可能是抱着“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心态,顾头不顾尾。

另一方面,对于地方上过度防疫这类问题,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分别在今年6月和9月先后通报曝光了多起地方防控层层加码的典型,并就该问题开通了公众留言板以供民众反馈、投诉或举报。

据报道,留言板6月28日上线当日就收到了2480条留言,隔日以4850条达到高峰,但此后几天留言数量降至百条并逐步减少。从侧面看出,鼓励民众反向举报官方的方式也并不很奏效。

如果说疫情初期,由于对形势的不明确,手段单一,采取奖励举报的方式来发动群众集体抗疫是不得已的方式,那么在进入后疫情时代,经过了近三年的实践摸索,对情况也掌握得更多,地方上却仍沿用最初的手段来抗疫,这似乎是另一种形式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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