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专卖局将于今年10月1日起,禁止电子烟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以避免诱导未成年人。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自《电子烟》中国国家标准四月出台,中国烟草专卖局已依法有序核发了一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了一批电子烟批发企业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同时,中国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有序核发了一批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有一批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的电子烟产品陆续通过了技术审评。
中国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6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大多数已获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主体在平台完成会员注册。电子烟行政许可、技术审评、交易平台运行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中国烟草专卖局4月12日推出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过渡期内,电子烟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尽快进行产品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过渡期结束后,没有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不得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