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父母的公积金可为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或偿还购房贷款。
中新社引述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报道,日前,珠海市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将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方案》明确,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方案》提出,将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审批上限由3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6万2000新元)提高到50万元人民币,双缴职工申请贷款审批上限由5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80万元人民币。
《方案》还提到,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个自然年内提取限额由原来的2万4000元人民币提高至2万8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