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5月30日发布政策称,如果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导致“饭圈”乱象等问题,行政部门应当进行查处。
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5月30日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加强对服务对象官方粉丝团、后援会等账号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相关账号应当经过经纪机构授权或者认证,经纪机构不得授权未成年人担任相关账号的群主或者管理者。
广电总局规定,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引导和规范粉丝行为,不得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等活动和集会。
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也要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管理办法要求,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对服务对象代言的广告进行审核,不得为内容违法的广告合作提供经纪服务;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督促、提醒、协助服务对象纳税,自觉抵制以偷逃税为目的或者可能导致偷逃税的不规范签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