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员邓伦因偷逃税款,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269.68万新元),邓伦已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15日报道,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四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说,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