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陈耀明涉嫌受贿,已被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陈耀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定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定州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贿罪对陈耀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8岁的陈耀明是湖南衡阳人,他历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防伪印刷公司筹备组成员,海南华森实业公司(印制公司下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上海印钞厂副厂长等职。
他自2001年8月起担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达20年;去年1月起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但不到一年就落马。
去年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监委消息称,陈耀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陈耀明落马后,网传消息称,陈耀明私印同号钞2万亿元人民币,引发舆论关注。中国央行去年12月22日辟谣,称人民币印制发行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中国人民银行一直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