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在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以及其他领域,推出24条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牵引带动大湾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今天(26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提及上述消息。
《意见》中提到,深圳将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设立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等。
另外为了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也在《意见》中提出,将在深圳设立试点,让深圳公立医院开通港澳保险直接结算并允许报销境外药品,推动深圳与港澳地区建立保险相关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