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四高管因内部腐败获刑 事涉前副总裁朱战备

时间:2021-12-04 12:1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大连万达集团四名高管因涉嫌受贿今年6月21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据报道,此次案件还牵扯到万达集团前副总裁朱战备的腐败案件。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在分别担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副总经理、万达地产信息管理部运维项目组资深经理、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主任工程师期间,利用各自管理、经手万达广场店铺级客流统计项目招标的职务便利,在明知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相关产品不符合集团招标条件的情况下,仍合谋违规让该公司产品中标,并多次收受联纵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王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45万元(人民币,下同,31.2万新元)。经审计,被告人冯某分得77万余元,被告人赵某分得38万余元,被告人暴某分得16万元,被告人董某分得13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均退出全部涉案赃款,并获公司谅解。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某作为某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

根据判决结果,冯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赵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暴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董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冯某原系万达集团总裁助理兼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因本案于2020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赵某原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副总经理,暴某原系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运维项目组资深经理,董某原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主任工程师,三人均因本案于去年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29日被取保候审。

天眼查信息显示,案件涉及的行贿方联纵数据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19日,公司简介写道:“是一家业界领先的商业地产、零售业智能化管理服务提供商,与多家世界级著名品牌厂商携手为客户提供智能客流解决方案、数字标牌、背景音乐等主要业务和端到端的技术服务,是体验式新零售数字化服务商。”公司大股东为王伟,持股比例93%,为联纵数据的执行董事。

报道指出,万达董事长王健林手下老将朱战备去年12月因涉嫌贪腐被上海警方带走,原因是插手涉足公司的IT设备采购的招投标,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及的中标公司也是上述案件涉及的联纵数据公司。

通报称,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间,朱战备在担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利用其全面负责万达广场信息化建设业务的职务便利,为被告人王某实际控制的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中标万达广场店铺级客流统计项目提供便利。期间,被告人王某为感谢朱战备的帮助,以干股形式给予朱战备价值30万元的联纵数据公司股份以及以公司分红款的名义转账至朱某指定银行账户的贿赂款60万元。

朱战备2010年加入万达,在信息化领域具有近20年的从业经验,拥有中科大硕士、北京大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学历,曾在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任教。

赞一下
(0)
0%
赞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