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周一下发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通知,要求杜绝“以供代管”、“以托代管”。《通知》并指出,要吸纳专业管理人士和部分师生和学生家长参与招投标。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辖区中小学校外供餐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校外供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对校外供餐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
《通知》还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供餐能力、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供餐单位,并与其签订严格的供餐合同。对不具备远距离配送能力的供餐单位,应停止其供餐。
《通知》明确,学校要实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要将校领导陪餐制度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每一餐都有一名校领导陪餐,及时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反馈供餐单位并上报有关部门。选择供餐单位时,要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作为遴选的主要参考依据,成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规范的供餐单位。要吸纳专业管理人员及部分师生和学生家长参与招投标,加强对招标程序和过程的实际监督。
各学校要与选定的供餐单位签订配餐协议和食品安全责任书,协议中必须明确食品的质量、餐量、价格、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等项内容,明确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情形。要严格实行失信企业严肃处罚和“黑名单”制度。
《通知》还明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供餐单位检查情况和等级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供餐单位名单,作为学校和各类集体用餐单位选择供餐单位时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参考指标。
新乡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30多名学生上月23日在吃过学校营养午餐后出现急性肠胃炎症状,引发社会关注。当地县委、县政府上月27日通报,对事后没有及时上报并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副局长王念四停止执行职务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教体局食管办负责人吕勇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闫文峰和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王宝帅立案审查调查。
涉事送餐公司负责人吕某、李某周二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