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体副局长及政助宣誓效忠特区政府

时间:1970-01-01 08:0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政府全体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间面向镜头者)见证下,宣誓拥护基本法。(港府新闻处)

香港政府今早(16日)在政府总部安排全体问责局副局长、政治助理一同宣誓。全体12位副局长和14位政治助理在特首林郑月娥见证下,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府早前表示,所有现职公务员需要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及对特区政府负责,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更表明,现职公务员若不签署,会考虑用《公务人员(管理)命令》要求该人士离开公务员队伍。

从香港政府新闻处发布的片段中可见,林郑与一众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在仪式举行前先唱国歌,及后众人在环境局副局长谢展寰带领下完成宣誓,一众司局长也出席仪式,坐在后排。

港府表示,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是政治委任官员,须遵行政府的决定并对此承担集体责任。他们除协助司局长处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外,副局长在相关局长暂时缺勤时更会代理其职责。作为特区管治团队的重要成员,副局长和政治助理须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实属理所当然。

港府发言人说,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就他们的责任许下庄严的承诺,向社会真切体现他们对《基本法》和香港特区的忠诚和承担,将增强公众对政治委任官员的信心,意义重大。

港府表示,除政治委任官员外,公务员事务局于今年10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作为聘用条件的一部分。公务员事务局会在短期内公布有关要求现职公务员签署声明的具体安排。常任秘书长及部门首长的宣誓仪式将于周五(18日)举行。

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誓词如下:

我谨此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____(职务),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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