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原:秦国改革与当代改革的警世通言

时间:2023-12-14 09:1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林原:秦国改革与当代改革的警世通言

韩和元先生12月1日在《联合早报》发表文章《秦国变法成功对当下中国的启示》,提出这些启示包括“持续的改革”“全方位的改革”以及“改革不预设立场”。不过,文中有可商榷之处也有须补充之处,在此冒昧提出,谨就教于广大读者。

秦国改革应可追溯到秦简公时期。秦简公即位不久,就须面对魏国的攻势。当时的魏国在魏文侯统治下处于兴起阶段。向河西扩张,属于魏国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秦简公二年,也就是魏文侯三十三年(公元前413年),秦魏交战,秦军败于郑。次年,魏文侯派其子攻秦,克繁庞,“出其民”。秦简公六年即魏文侯三十七年,魏攻秦,筑临晋、元里。该年秦国开始改革,“令吏初带剑”(《史记·秦本纪》)。次年,魏国尽占秦国河西地。该年秦国实行“初租禾”,其意义涉及依据各户实际占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地租等(参见陈振中等:《中国经济通史》)。秦简公时期的改革,是与秦国败于魏国、丢失河西相联系的。

不过,秦国的改革并非持续进行(韩文称“秦国的改革持续了整整70年之久”,不够确切)。秦简公去世后,秦惠公即位。他在位期间,《史记》等未记载他推行重要改革措施。到秦献公即位后,又采取新的改革措施,包括“止从死”(废止陪葬制度)。其后秦国又修筑栎阳城,并迁都于此。到献公二十一年也就是魏惠王六年(公元前364年),秦军与魏军战于石门,斩首六万。两年后,秦军又在少梁之战获胜。连续的获胜显示秦军已可与魏军抗衡。

秦孝公即位后,下令国中“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他显然属于唯才是举者。卫鞅(即商鞅,《史记》用卫鞅)入秦不久,就得到孝公赏识。他曾任职于魏国。对当时的秦国而言,魏国从东边对它构成威胁,还夺去其河西地,几乎可说是敌国。然而,秦孝公仍重用卫鞅。

卫鞅变法启示:公平无私

卫鞅实行变法初期,秦国民众反对声音不少。当时太子也犯法,卫鞅甚至想惩处太子,但由于他是国君继承人,于是改为处罚其傅公子虔、其师公孙贾。此举不仅要让吏民畏法、守法,还意在震慑贵族。卫鞅之法行10年,秦国大治,“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战国策·秦策一》中有:“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卫鞅变法对当代最重要的启示之一是:改革应该“公平无私”。然而,中国当代改革远未做到这点。

卫鞅变法使秦国上下守法。而在当代中国完全不同,存在上下“玩法”的弊病。中国有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说法。目前在“有法可依”方面,做得尚可(尽管一些法律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至于其他三方面,问题都很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较为普遍。

举例而言,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教师李浚铜4月12日跳楼自杀一案。他去世前在微信朋友圈留言,控诉学校领导“收受我十万贿赂,引进我,让我做坏事”。依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李跳楼已超过七个月,查看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官网,并没有领导被调查的信息。

该司法解释中还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浚铜过去如果真有为成功入职行贿1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万8700新元)的行为,也涉嫌触法。

2010年,在福建一所高校工作的亲戚告知:她听同事说,博士若想在该校求职成功,必须送10万元。另外,报载北方工业大学前副校长沈志莉,帮他人入职收50万元。部分中国高校在进人时,与其说“逢进必考”,不如说“逢进必贿”(包括性贿赂)。在这些高校,不少教师有触法嫌疑,因为他们以前不行贿很难应聘成功。

高校中另一腐败重灾区与职称评定有关。一位河南高校教授告诉笔者:对他所在学校大多数人来说,评职称不找关系很难通过,除非科研水平很高、条件特别“硬”的教师。在中国办重要事情,找关系时一般都会送礼、行贿。

2012年5月,《生活日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一些人为评上教授送礼10万元,为评上副教授送礼3万元到4万元。部分教师为评职称已涉嫌行贿犯罪,而握有相关权力的校领导人、人事处领导人、二级学院院长及职称评委等则涉嫌受贿犯罪。

被称为象牙塔的高等学校,本应远离社会黑暗、腐败,但现实情况是,几乎所有社会腐败现象都浓缩于高校中。高校早已成为逆淘汰之地,不愿跑关系、送礼行贿、陪喝陪睡者被淘汰。不少应聘成功、拿到课题、评上职称、获得科研或教学成果奖者,行贿数额超过甚至远超过3万元。不过,绝大多数腐败分子未被依法惩处。

《韩非子》中有“儒以文乱法”。当代中国则是“师以贿乱法”——但他们不仅限于此,贪污(课题经费等)在中国高校也非罕见。

急功近利、唯利是图、“满口马列主义,满腹男盗女娼”弥漫于教师队伍中,高校早已充斥道貌岸然的腐败分子。身教重于言教,这些腐败分子身教出的学生,成为“精致利己主义者”还算好的,有一部分很快就堕落为腐败分子。

当代中国改革的最大问题,可说是改革的腐败化及腐败的“改革化”。中国历史上任何一次改革,都未出现如此全覆盖、无禁区的腐败化——腐败不仅在每一座楼、每一条路下面,在每个校园、每个衙门内部,还在每次选拔、每次竞赛中。无论学界、商界还是政界的上层人物,或许大多数都是腐败分子。变法(改革)竟会伴随违法犯罪的“癌扩散”,这是卫鞅等变法者根本无法想象的。

(作者是旅加时评人,当代中国问题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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