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的新加坡总统选举在即,民间众说纷纭,一些说法或有偏差,值得重温总统选举的意义。
这还得先说说新加坡的选举制度,是自由民主的国会选举。新加坡继承英国的威斯敏斯特国会制度,由拥有最多国会议员的政党组织内阁,该党的领导人就肩负总理重任。内阁是政府的实权行政机关,为国家全权负责一切经济、国防和外交关系等等国务。
新加坡总统是国家元首,不属于内阁成员,是不参与政治活动或行政与国会的独立机关。除了个人是德高望重的公民,总统也象征国家的至高尊严,代表新加坡和友邦维持礼仪交往,促进新加坡和友邦间人民的文化和经济交流。在国内,总统以不背负政治包袱的中立角色,核准国会通过的所有立法条例和内阁各部门的开销和预算、委任法官和政府机构主干行政长官,促进人民和谐共处和慈善活动等等。
有鉴于不断演变的政治生态,新加坡勇于革新,在国会改革之外,还于1991年修宪推行民选总统制度。修宪前的四位总统,尤索夫、薛尔思、蒂凡那和黄金辉,是经宪法赋权的总统顾问委员会遴选,再由国会委任的总统,任期为六年。
1991年修宪的意义,是正式让总统的权力获得国民直接的委托,有权否决政府尚未全面考虑财务分配或节约前,就动用国家储备金应急的要求,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政府因图便利或其他潜在政治意图,损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福利。修宪后的四位总统,王鼎昌、纳丹、陈庆炎和哈莉玛,是民选制度下出任的总统,其中只有王鼎昌和陈庆炎由人民投票胜选而出,另两位总统在无人竞选下自动当选。
民选总统的责任崇高而重大,除了众望所归,还须具备理财的深厚知识、独立的逻辑辩证思考能力、富有国际视野、有分析和准确判断的潜能、不屈于国内政治压力、能言善道,以及有承受外界政治冲击的韧性。
新加坡总统所扮演的角色,截然不同于其他共和国制度之下的直接民选总统,譬如美国总统、法国总统、印度尼西亚总统等等。他们都以政党为基础,是国家的实权政府机关的执行首脑,权位和新加坡总理相当。
由此可见,同样是全民投票选举,在新加坡选举组成政府的议员和推选一国元首的总统,有着迥然不同的目的和意义,不但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误以为可以经由民选总统,来为民发表在国会以外的另一把政治声音,以制衡政府的政策和工作。
有鉴于此,有意参加总统竞选的国民,必须先通过总统选举委员会的鉴定和审核,只有符合特定资格的公民,才能正式提名为总统选举候选人。新加坡总统选举委员会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容质疑,委员会在执行合格提名的把关任务上,更不能有所松懈,以免总统选举沦为其他国家制度下的政治总统选举的那种混战局面。
新加坡虽然有很多符合总统候选人资格的公民,但挺身而出者寥寥无几,以致有两届总统选举没有竞争的候选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威斯敏斯特国会制度,无竞争者自动当选。本届总统参选人尚达曼公开表明,希望有合格的候选人可以出来竞选,有对手的竞选让胜选者更具有全民委托的公信力。
没有对手的自动当选,无异于修宪前的总统顾问委员会遴选制度,有偏离1991年修宪的初衷之嫌。也许总统选举委员会可以考虑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也应该举行全民投票,让参选者同样必须严肃地向国民传达他本身的理念,说明他为什么适合担任总统,努力争取人民的委托。
作者是专科医生和临床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