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抗:从中美视觉 中美的创新竞争(2)

时间:2020-01-24 07:4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强监管改变大公司高管行为

全球金融危机后,政府加强了对公司的监管。由于缺乏信息和监管能力,政府部门只能靠订立各种制度,结果使规则复杂而且多变。根据调查,公司高管必须完成的绩效指令在1955年有4至7个,而现在是25至40个。由于法规越来越复杂,许多公司还设立首席合规官(chief compliance office),以保证公司的行为符合法规、政策和程序。

政府的政策导向是市场稳定和创新影响的可预测,特别是要防止对市场造成巨大冲击的创新产品(如导致金融危机的金融衍生物产品)。于是,想要引进革命性创新的企业发现合规成本很高,被迫放弃。政府监管部门还发明“监管沙盒”,用管制决定创新的步伐及其对市场的冲击度。沙盒是用来驯养家猫,强监管的结果使企业家创新的“野性”渐渐被驯服了。

退休和养老基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因为要对投资者负责,它们害怕再次出现金融危机后,退休、养老金大幅度缩水的情况,也纷纷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其中一个方法就是限制公司的现金流,使公司无法用自有资金投资,所有投资决策必须受到外部机构的制约。美国公司的保留盈余与净收入的比值,从1960年代的50%至60%下降到低于10%。

机构投资者希望分散风险,投资回报也要有可预测性。它们不鼓励公司之间的竞争,因为这些机构可能同时拥有竞争公司的股票。然而,创新活动的风险和回报是难以预测的。当公司高管对机构投资者这些与退休老人心态一致的偏好有了充分了解之后,他们纷纷改变行为,不愿意冒险。

埃里克松和魏格尔发现,现在的西方企业高管有很强的防守心态,更关心决策可能出现的风险,不那么关心决策可能产生的收益。他们积极参与资金管理,行为越来越像银行。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在1970至80年代,美国企业部门的借贷是生产资产的15%至20%左右,而在2007年,企业部门反而借钱给其他部门,借出资金达生产资产的5%。公司经常花钱回购股票、收购竞争对手,而对研发的投入反而减少了。

埃里克松和魏格尔认为,创新的经济能量不在于发明,而在于竞争和适应,在于如何推动劳动者、投资者、企业和政府提高效能。西方近年来阻碍创新的主要变化有三个。一是公司因为缺乏内部资金,而对金融市场越来越依赖;二是企业家精神被管理官僚的寻租活动所代替;三是政府管制规则的复杂多变。“老化”的西方国家缺乏突破性的创新,主要是因为熊彼得式的企业家已经被资产和金融管理者所代替,演变成为缺乏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国家。

与上面这几位学者持同样看法的人目前还属少数,主流观点对西方的创新能力仍然比较自信。但是,近年来中国在研发方面加大投入,并且实施产业政策引导创新活动。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华为、小米等科技公司的迅速发展,5G技术、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及其衍生产品的创新活动,都在加深西方的危机感,使西方对于来自中国的挑战更加警惕、产生更激烈的政策反应。

中国的视角

反过来,中国学者对西方的创新能力基本不持怀疑态度,对自身的创新能力却比较悲观。根据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的研究,按国际标准行业分类法细分的5000多个行业,大部分是近300年内创造出来的,但这些新行业及其相关新产品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人发明的。改变世界的1001项重大发明中,中国有30项、但都出现在明代以前。1500年以后全世界的838项重大发明中,没有一项来自中国。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中国近现代在发明创造和产业创新方面为什么乏善可陈呢?一般的看法是,中国儒家文化君君臣臣、先国后家的思想提倡集中和服从,反对标新立异,对个人自由不尊重,对个人权利也缺乏保护,这些都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创新人才的成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通过吸引外资向国外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技术,弥补自身的创新不足。但是,由于法治还不健全,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政府部门还采用“以技术换市场”的办法,以开放国内市场为条件迫使外资企业或者合资伙伴转让技术。

随着中美两国竞争的升级,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制技术转让成为中美贸易谈判的主要议题。去年初的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竞争中性原则,决定要加快清理、修改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和法规。去年10月中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外资企业转让技术。另外,随着创新活动日益重要,中国国内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产生很大的需求。这些变化都有助于促进正常的创新活动。

然而,创新环境的改善还面临严峻的挑战。北京大学黄益平教授主持的“2019·径山报告”指出:全球化趋势有可能停顿甚至逆转,中国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资本与技术的依赖度可能因此降低;未来中国经济能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决于经济增长模式能否平稳地从要素投入型过渡到创新驱动型;但是,目前中国这个政府高度干预、由银行绝对主导的金融体系,已经无法支持创新型经济的发展,因为那些轻资产、小规模的创新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今天经济创新的主力,但它们却无法获得有效的融资服务。

另一方面,中国的地方政府在分权的状态下,对支持创新有比较强意愿和积极性。在高度集权的大环境中,行为一般都趋于保守,怕犯错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中国国有企业高管的行为与政府官员雷同,在强监管的环境下,创新的积极性也不高。加上近年来提倡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参股后,国企高管和国资委的行为和西方的机构投资者非常类似,对企业的控制力度很强,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热情。

有趣的是,股份制在中国国企改革中成为可以接受的“公有制”产权形式,但是这种产权制度带来的是中国大企业和欧美大企业行为的趋同,同样面临委托代理这个顽疾。强监管时,企业创新难、没有积极性;弱监管时,容易出现代理人侵吞委托人利益的现象。

西方以往的创新主要依靠大公司,因为它们有足够的资源搞研发、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技术形成竞争壁垒。近20年来,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法对权利有新的界定,美国的小公司甚至个人,逐渐成为创新科技的拥有者。虽然大公司创新动力不足,小公司在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下,创新能力却在加强。

另一方面,麦肯锡的分析认为,由于有人口的规模效应和消费者对创新服务模型的热情支持,中国已经成为客户中心型创新的全球领导者。另外,中国还拥有庞大、灵活、高效的供应商群体、众多的高技能劳动力,以及完善的物流设施,在效率驱动型创新领域也处于独一无二的优势地位。所以,西方和中国在创新领域都有各自的亮点。

中美的创新竞争,说到底还是制度创新能力的竞争。谁的制度更灵活、更容易适应竞争和创新活动的需要,谁就更有可能在竞争中胜出,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教授,中国项目主任。本文是作者为《联合早报》旗下的英文电子杂志“思想中国”(ThinkChina)投稿)

西方近年来阻碍创新的主要变化有三个。一是公司因为缺乏内部资金,而对金融市场越来越依赖;二是企业家精神被管理官僚的寻租活动所代替;三是政府管制规则的复杂多变。“老化”的西方国家缺乏突破性的创新,主要是因为熊彼得式的企业家已经被资产和金融管理者所代替,演变成为缺乏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国家。

目前中国这个政府高度干预、由银行绝对主导的金融体系,已经无法支持创新型经济的发展,因为那些轻资产、小规模的创新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今天经济创新的主力,但它们却无法获得有效的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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