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中国民营企业在担忧什么?

时间:2019-10-22 07:4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郑永年专栏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今天中国民营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也就是中国说的“五、六、七、八、九”,即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一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

但同时,在数字上如此重要的民营经济,基础似乎仍然极其脆弱。一有风吹草动,民营企业就变得极其不安。今天世界地缘政治剧变,各国企业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多的政府转向内部优先的发展政策,希望在把握不定的国际环境下实现内部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国政府也在努力改善内部经济环境。

从原则上说,中国也是如此。中国历届领导人一直强调,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在于内部的可持续发展。因为民营企业的上述重要性,中国也更为迫切地必须改变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不过,事实上并非如此。近年来,内部环境的变化对民营企业产生越来越大的压力,构成了越来越大的不确定性。

就内部环境而言,民营企业到底面临怎样的挑战?政府又如何作为来帮助民营企业应付这些挑战?政府有哪些方面可以继续检讨自身的不足,以改善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呢?

民营企业有法制保障

正如在其他任何国家,营商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过,在中国的特殊环境里,人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至少必须思考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包括意识形态倾向性、法治环境、国有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政府的改革及其政策偏好。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执政党也与时俱进,已经从宪法和意识形态各个层面赋予民营经济合法性。无论是民营企业的产权、民营企业家的财产,还是个人身份,都有各种法制和制度的保障。在各国,以基于宪法的制度保障是最为基础和有效的保障。为什么有了宪法上的保障,中国民营企业家还面临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呢?

一种主流解释就是中国的法治程度低。法治程度低表现在多方面,包括:一、很多领域法律仍然缺位,无法可依;二、法律缺少细节,法律犹如政策,缺少可行性;三、有法不依,尽管有法律,但没有人执行,或者执行者不够专业;四、遇到各种阻力,一些法律很难执行下去,甚至执行不下去。

这种解释当然没有错。问题在于法治建设是一个长远的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即使在西方,近代法治系统的确立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且不说其还有古希腊和罗马的法律传统。中国文化本来就缺失西方那样的法制文化,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努力建设法治,但一个完善的法治体系的建设会是漫长的。法治并不仅仅意味着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的存在,更重要的是全体国民(包括执政者和人民)对法律及其精神的认同。

就对民营经济的影响来说,法律的确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风向”。在一些人那里,法律竞争不过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非常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左的意识形态经常回归,导致民营经济的恐慌。实际上,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赋予民营经济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从经验来说,中国也已经形成名副其实的混合经济体。然而,一旦左的意识形态回归,民营企业就躁动不安。例如,前段时间中国甚至出现了“民营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的讨论,有关方面没有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导致民营企业的恐惧。最终,中共总书记...几次亲自出面安抚民营企业,事情才算平静下来。

民营经济为什么对意识形态导向具有如此敏感性?这也不难理解。中国改革开放前所秉持的意识形态,不仅没有民营经济的合法性,而且从长期看,私有经济是要被消灭的对象。改革开放前很长时间对民营经济的政策和实践,很多民营企业家记忆犹新。在一些人的意识里,民营企业只是政府为了发展经济的一种临时手段,而非永恒的常态。

很显然,他们并没有从宪法和法律的层面来理解民营经济的合法性,而是从以往旧的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问题。不过,这也的确说明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宪法、法律和意识形态之间仍然存在着不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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