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春:贸易冲突 关税反制是否理所当然?

时间:2019-05-31 09:4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夏春:报复性关税反制的经济后果到底如何,经济学界也知之甚少,因为历史上尽管国与国间贸易纷争不断,但真正上升到相互实施报复的贸易战却十分罕见。

从去年1月美国对进口太阳能电池板和洗衣机加征关税开始,到今年5月10日美国提升对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的关税水平,特朗普一共挑起了七轮关税冲突,而中国、欧盟、墨西哥、俄罗斯、土耳其相继进行了关税反制(值得一提的是,印度虽然也威胁报复,但时至今日已经七次推迟),这给大众留下一种很强的印象,关税反制是贸易冲突发生之后常见的,而且理所当然的报复性手段。

关税反制并不常见

然而,这种报复性反制的经济后果到底如何,即使经济学界也知之甚少,原因在于历史上尽管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纷争不断,但真正上升到相互实施报复的贸易战其实十分罕见。例如,WTO在2018年回顾了GATT1948-1995年316次贸易纷争,但贸易反制寥寥无几。我在《贸易冲突:莫让认知成为合作的障碍》一文提到一份刚刚完成的对1996-2004年151个国家的关税变化的研究,“报复”这个词只作为假设的情形出现了一次。

回顾历史,和这一次规模类似的贸易冲突和关税反制发生在1930年6月,《斯姆特-霍利关税法案》通过之后,美国对2万多种进口商品的平均关税从38%上升到45%,这一举动引发美国主要贸易伙伴报复并掀起全球贸易战,最终导致美国经济持续恶化,美国出口降低约60%,全球贸易规模缩减三分之二。这项法案通过之前的政治纷争引发1929年的股市崩盘,通过之后则严重恶化了经济大萧条和失业率,拖累经济复苏。法案通过前,1028名经济学家联名上书时任总统胡佛,希望否决这个法案,但没有成功。

经济学界对于自由贸易的普遍支持,影响了几代政治家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警惕和反对。这可能是美国在70-80年代对贸易伙伴实施加征关税和非关税制裁时没有受到明显反对,贸易冲突没有升级的原因之一。2002年3月美国向贸易伙伴加征进口钢铁关税,欧盟和中国向WTO提出申诉并先后对进口钢铁实施了保障措施。2003年11月WTO裁定美国违反关税承诺,在欧盟威胁要对支持时任总统小布什选区的农产品和工业品征收报复性关税之后,美国废除了对进口钢铁的高关税。

随着WTO在解决贸易争端上的角色弱化,欧盟在2018年的反制不再停留在口头威胁,而是直接采取了关税反制,矛头对准了支持特朗普的选区生产的出口商品。Thiemo Fetzer和Carlo Schwarz研究后认为欧盟重点报复了与之有竞争关系的美国商品,例如汽车和酒类,这样对于欧盟自身经济的伤害很小。相反,中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关税反制,虽然打击了支持特朗普的选民(事实上,被反制选区的共和党议员在2018年中期选举中获得的支持率下降,特朗普在这些选区获得的民意支持度也恶化了),但由于对征税目标的选择不完全理想,导致对自身经济的伤害较大。例如,中国对美国农产品的需求很大,但关税反制的主要对象恰恰就是农产品。

显然,中国、欧盟在对美国进行的关税反制的经济效果上之所以有这样的差别,主要来自于贸易结构的差别。中国和美国之间有着更明显的跨产业贸易或者叫产业间(Inter-Industry)贸易,而欧盟和美国之间相对更多的是产业内(Intra-Industry)贸易,尽管这两种类型的贸易中国与欧盟对美国都存在。

从旧贸易理论到新新贸易理论

要回答报复性的关税反制是否理所当然,我需要先对贸易理论的进化做一个极简版的科普。绝大多数人理解的带来双赢的自由贸易是建立在大卫 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基础之上,简言之,在资源禀赋和生产要素上拥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应该专业化生产和出口这种资源密集型的商品,达到互利互惠的结果。不过,这个大家都熟悉的“旧贸易”理论,实际只能解释为什么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产业间”会出现贸易,但它无法解释“产业内”贸易,比如美国,日本,欧盟之间相互出口和进口汽车。以“新贸易理论”获得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保罗克鲁格曼认为产业内的贸易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们偏好多样化的产品(希望驾驶和别人不同品牌和性能的汽车),以及产品在生产上存在规模收益递增效应。因此,即使是(劳动)生产率完全一样的厂商,也会选择专业化生产少数中间品和制成品,因为通过贸易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获得的利润要大于没有贸易情况下的利润。

然而“新贸易理论”在提出10多年后遇到了挑战:现实中,同一个产业里面的出口企业数量非常少,例如2000年时美国有550万家企业,出口企业只占4%;而96%的美国出口额由占总数0.4%的企业完成。换言之,准确来说,国际贸易既不是在国与国之间,也不是在产业之间或之内进行的,它只是在企业和企业之间进行的经济活动。而且,出口企业和不出口的企业在多个经济维度上存在明显的差别,比如前者的生产率显著高于后者。而且,出口企业所属产业的平均生产率在贸易自由化后会获得明显提升,这三个现象都无法被“新贸易理论”解释。

2003年,Mare Melitz, Jonathan Eaton和Samuel Kortum等学者在保留消费者多样化偏好假定下,分别发展出两个基本理论模型,很漂亮地解决了上面提到的现象。核心思想是当生产和出口都有成本的前提下,少数高效率,高利润的企业会同时进行出口和国内销售,大部分中等效率的企业只在国内销售,而低效率的企业在自由贸易带来的竞争下利润变负,不得不退出市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自由贸易后,生存的企业的平均生产率要高于无贸易的情况。在经济均衡时,取代本国退出企业的外国出口企业带来了更多样化的商品。

为了方便求解,这些模型都做出一些简化假设,使得经济中不存在失业情形,消费者的效用(或福利)由实际工资决定。由于自由贸易带来更多样化的商品,竞争使得平均价格的下降,实际工资上升,因此,每个人的效用在自由贸易下总是比闭关锁国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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