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裘蒂:孟晚舟和华为“亮剑”背后的思维

时间:2019-03-07 07: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刘裘蒂:华为对加、美政府提出诉讼这一“亮剑”策略,幕后思维究竟为何?这样做有没有可能产生“逆火效应”?

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引渡孟晚舟到美国的法律程序之后,孟晚舟日前在温哥华法院提出对加拿大政府的诉讼。几天后,根据美国媒体报道,华为准备在美国提出对美国政府的诉讼。我曾经发文分析,我认为尽管再怎么痛苦、再怎么为难,孟晚舟和华为事件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而不是政治叫嚣来解决。

但孟晚舟和华为除了通过法律途径自我辩护外,还选择同时协作地采取高调“不认怂”的姿态,借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式挑战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系统。对加、美政府提出诉讼这个“亮剑”策略,幕后思维究竟为何?加上目前华为大张旗鼓的公关攻势,对于他们的案情可能有何影响?有没有可能产生“逆火效应”?

孟晚舟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声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加拿大皇家骑警和加拿大政府在执行美国引渡请求的过程中违法。孟指出在去年12月1日过境温哥华机场时,加拿大警方没有立即逮捕她,而是先以“非法强迫她提供证据和信息”的例行海关检查名义将她拘留。

另外,根据多家美国媒体报道,华为打算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声称美国去年8月通过的《国防授权法》,禁止政府机构使用华为及中兴通讯的技术,违反了美国宪法原则,即禁止通过法案,在没有审判的情况下挑选出一个人或一个群体进行惩罚。也就是说,华为认为《国防授权法》是一种针对它而“量身定制”的违宪法案。

历来低调的华为今年开始对外展开攻势,年初以来创始人任正非接受数家外国媒体采访,否认华为替中国政府从事间谍活动,并表示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他国的行为。在巴塞罗那世界移动通讯大会期间,华为轮值主席郭平在《金融时报》发表文章指出,美国打压华为的主要动机有二:一是怕华为占领市场后,美国自己无法通过华为系统进行监控和情报搜集,二是怕美国在5G领域落后。

但起诉加拿大政府和美国政府标志着一种更具有攻击性的姿态,孟晚舟和华为的“攻势”战略对于他们的案情是否有益?这有点悬,不同的法律专家有不同的看法。

孟晚舟的法律战略

在加拿大司法部宣布正式启动孟晚舟引渡法律程序后,孟的律师大卫•马丁发表声明:“即使面对美国带有政治性质的指控,并且美国总统多次声明,如果他认为这将有助于美国与中国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他将干预孟女士的案件,我们很失望(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程序。

另外令我们关切的是,被指控为美国境内犯罪的行为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如果在这样情况下,司法部仍然决定授权进行引渡法律程序,这公然冒犯了双重犯罪的基本引渡原则,我们的委托人认为,她从未有任何不法行为,美国的起诉和引渡是对法律程序的滥用。”

基于孟晚舟律师的声明,我们可以想见在抗辩引渡程序时,她的法律代表在法庭的两个论点将是:引渡的政治动机,以及缺乏在美加都构成犯罪的行为。

加拿大《引渡法》里的一大例外,就是排除由于政治考量而申请的引渡。尽管特朗普的贸易谈判团队和司法部门一再强调司法程序与贸易谈判无关,但一般早已预料,孟晚舟的律师将会针对特朗普的“失言”大做文章。

另外一个攻击的要点是,美加引渡条约中规定的引渡必要前提条件之一是,所指控的行为如果在加拿大发生的话,必须也构成违法。美国政府在纽约布鲁克林对华为、关联公司华为美国和天通、以及孟晚舟提出13项刑事指控,包括违反伊朗制裁、金融欺诈和共谋犯罪。

孟晚舟律师声明所提到的“缺乏双重犯罪”应该指的是,加拿大对伊朗的禁令与美国的伊朗禁令并不完全重叠,因此会主张,所谓的违反美国伊朗禁令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但我认为,根据孟晚舟温哥华保释听证会上所引用的检方文件,美国检方应该会主张引渡的基础是银行欺诈罪。

美国联邦法18章第1344条《银行欺诈法》规定,任何“诈骗金融机构”的企图,或通过虚假或欺诈性的借口、陈述或承诺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都将受到刑事处分。加拿大《刑事法》第380章也有类似关于银行欺诈的刑事责任条款。

而孟晚舟对加拿大政府在拘捕过程中的行为提起诉讼,关键词是“法律程序”。美国和加拿大的司法体系,由于顾及执法程序的不公平可能造成实施正义的障碍,对于被告和被拘捕方的权利,还有取证的过程,都有明确的规定。从战略上来说,渥太华大学法律教授克雷格•福斯在接受《彭博新闻》采访时表示,孟的做法“可能是为了提高加拿大政府的利害攸关度,可以称之为‘法律战’的一种形式。”

加拿大联邦隐私专员办公室在名为《机场和边境的隐私》的公开文件中指出,在边境管制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官员有广泛的权力阻止和搜查人们,检查他们的行李和其他财产,包括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设备。这些活动是在加拿大海关法的授权下进行的,不需要搜查令。

这个文件也指出,加拿大法院普遍认为,人们降低了对边境点隐私的期望,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隐私权和其他特许权继续适用,受到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等国家要务的限制。然而孟晚舟在过境温哥华机场时,并没有入境的打算,加拿大政府是否有正当的“国家主权、移民控制、税收和公共安全”考虑而对她实行搜查?这应该会成为法庭上辩论的因素之一。

福斯教授认为:“每一个行动的原因都有其独特的因素,没有一个因素是容易确定的。”他也指出,尽管加拿大宪法赋予所有人权利,不管国籍或移民身份如何,但法院倾向于同意政府的观点,即这种权利“在边境处受到更大的削弱”;加拿大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明确指出,人们不能期望在不受审查的情况下跨越国际边界。

但曾参与数百起引渡案件的温哥华律师加里•博廷却对多家美加媒体表示,如果法官发现违反加拿大宪法权利对引渡过程产生了负面影响,包括对听证会的公正性,法官可以否定美国引渡的要求。

不论如何,孟晚舟团队一方面可能要在引渡听证过程中采取拖延战术,另一方面也会为长期抗战布局。温哥华的刑事律师凯拉•李在接受《温哥华星报》采访时说,虽然孟晚舟起诉加拿大政府的诉讼本身有前例支持,但即使孟晚舟胜诉,最多也只能拿到几千美元的补偿。

所以这起诉讼的可能动机不是经济赔偿,而是借宪法维权,对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产生影响,包括加拿大司法部长是否最终批准引渡请求。即使孟最终被遣送到美国,面对美国法庭的陪审团,如果能显示她在加拿大的权利遭到侵犯的裁决,对她的案件可能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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