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勇:中国结构调整是不是美国的问题?(2)

时间:2019-02-25 06:5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如果经济发展是可以由政府掌控的,那么计划经济一定至少是最优的经济发展模式之一。但是我们认为存在两个挑战:首先,计划经济有没有规律?计划经济体现的是“人定胜天”的主观色彩,它的规律表现为主观想象和现实发生冲突造成的社会循环往复的动荡。历史上计划经济存在于少数高度集权的社会,中国现行的经济体制已经很大程度上市场化了,但是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基础和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仍然有很大的计划色彩,比如我们的五年经济规划,明确经济要实现什么样的增速,国家的所有资源和规则均以此为指挥棒,政策有鲜明的达到目标和矫枉过正的规律。其次,更普遍的意义上,什么是经济学规律?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是经济现象推动了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还是经济学理论推动经济的发展?经济学当然一直是在发展的,但是从解释经济现象诞生的学科很难像物理学科一样形成共识,就以国家的宏观杠杆率来说,尽管普遍认为高杠杆意味着资金的低效率,但是也存在像日本这样的宏观杠杆率持续很高的经济体,这种例外为经济政策提供了很强的发挥“主观想象”的空间。因此,经济学的规律很大程序上取决于经济发展的目标。

最后,市场机制是服务业的基石,名义上开放服务业难以达到实质上开放。

发展服务业需要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石,而市场经济的关键是要承认经济发展有它的固有规律,要改变以经济增长为评判政府的标准,从而改变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与担当,转变发展思路,以服务经济参与人为出发,才能营造适合服务业发展的环境。政府提供服务,与经济主体提供服务适用相同的制度基础。

当前中美贸易纷争,传统领域中国很难给外资(中国的民企)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占居主导地位的国企尽管也是市场中的主体,但是很难界定他们与政府的关系,因而很难排除他们具有不公平的竞争地位。所以我们看到中国在大量服务业逆差的情况下,仍然期望进一步放开服务业,最主要的是金融领域,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金融领域是所有产业中最市场化的行业,另一方面也代表着期望引导外资放弃在传统领域与国有企业的竞争,转向民营经济更为集中的服务业领域。

服务业是市场制度发达的产物,商品的属性相对容易界定和识别,纠纷可以依据各国法律和国家间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服务业由于产品本身很难界定,导致对于服务品消费者的保护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服务业的操作流程的规制。

举几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发达国家对金融服务业的法律约束是非常严格的,包括对从业人员的约束,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对监管人员的约束,对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行为的约束,有一些监管可能与金融业公司所属国国内法律相冲突,本着从严守法的规则,实际上法律完备变成这些国家公司的竞争劣势。再比如医疗行业,现在中国国内的严重医患冲突与医疗事故的界定与救济等相关制度缺失不无关系,医疗行业中还包括临床医学实验的规范,为什么世界上首例基因编辑婴儿诞生在中国?这并不代表中国的基因编辑研究实力超前,只说明中国医疗行业严重缺乏基本操守,成为不规范操作可乘之机,制度漏洞就是服务业中最大的不公平竞争根源。最为严重的是,当发生纠纷后寻求的法律服务本身,法律服务的障碍不仅仅是法律体系的不同,还有法律从业人员的操守巨大差距,中国的法律服务除律师外,也是政府提供的服务内容,怎么样保证服务的独立性、可监督追责性是重大挑战。

由于缺乏对经济发展的本质、目标的共识,中国很难建立起发展服务行业需要的市场机制,因此我们虽然承诺更为开放的服务业市场,却可能很难达到服务业的深度开放,一些一次性采购的服务品可能会增加,但这也要求中国政府在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信守承诺。基于这个认识,我们认为中美的贸易摩擦将是一场长期的持久战,当下一方面美国可能也越来越意识到贸易逆差虽然与中国的结构调整息息相关,但结构调整又决定于中国是否真正加强和维护市场机制与中国独特的经济发展思路,迫于贸易摩擦对中美两国的经济甚至全球经济正在产生负面影响,仍然可能会先达成一个框架;另一方面,美国也明白如果看不到中国市场机制的建立,理清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协议对改善美国企业在中国的境况可能作用甚微。而企业层面的摩擦又很难时常上升到国家层面,因此这场中美的贸易争端可能会在未来很长时间时时牵动市场的心。

(作者系太平洋集团资产管理部高级宏观分析师。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责任编辑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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