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调整对美谈判中退与守的选择(2)

时间:2018-11-23 07:3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此外,中国前不久刚刚举行了进口博览会,而且承诺以后要长期办下去。这固然表达了中国愿意扩大进口与对外开放的意愿,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实际上并无必要,部分具体做法也不符合自由贸易精神。一国要想在进口方面促进自由贸易,降低或消除进口壁垒即可,没有必要举办进口博览会帮助外国促销。国际上没有其它国家举行进口博览会,这方面的创新也没有必要。从具体做法上看,中国此次进口博览会有预定进口额目标,很多地方政府与企业都是带着进口任务与指标去参加的,而且官方还宣布了今后进口博览会的进口目标额。这些都是计划经济做法,违背自由贸易精神,也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义务,是不可取的。

其次,在出口方面,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反对一切形式的补贴,并未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该协议规定的补贴不仅包括直接补贴(财政拨款),也包括各类间接补贴(政府控股、税收减免、价格支持、贷款支持或担保、原料提供或产品收购等)。直接以出口为对象的出口补贴属于禁止性补贴(红线)。产业补贴(包括生产与研发补贴)属于可诉补贴,如果具有专向性,并且补贴的产品出口国外(从而转化为实际上的出口补贴)、损害它国生产商利益,其它国家有权起诉并采取反补贴措施。因此,产业补贴并非属于一国内政,理应受国际经贸规则的约束。

中国中央政府并未提供直接出口补贴,但很多地方政府都有,应该集中清理、取消。至于产业补贴,则从中央到地方都广泛存在,根据国际经贸规则,理应大量削减。有人认为,西方国家也有产业补贴,因此中国的产业补贴无可厚非。但应该看到,西方国家的产业补贴主要存在于农业与少量工业产业,而中国则存在于众多的工业产业,几乎无所不在,其覆盖面与补贴程度比西方国家高得多。

中国虽然难以完全取消产业补贴,但大范围、大幅度降低产业补贴,使其与西方国家的产业补贴相匹配,是可以做到的,有也利于降低西方国家的指责。同时,对西方国家的产业补贴,如果其违背WTO的非专向性原则,且其产品出口到中国、损害中国生产商利益,中国也可以对其实施反补贴措施。

三、从维护中国自身国家利益的角度看

中国政府以前在减少与取消各种直接与间接补贴方面不愿意做出让步,主要是基于促进出口与发展战略产业两方面的考虑。然而,这两方面的考虑都是欠周到的。

首先,长期依赖产业补贴甚至直接出口补贴来促进出口的对外贸易战略,导致了很多问题:贸易目标扭曲(为出口而出口、出口远超进口),贸易条件恶化(出口产品供给过多、出口价格下降),通货膨胀加剧(出口多、进口少导致国内供给不足、物价上涨),外汇储备风险增加(储备贬值风险),对外部市场依赖过高,贸易摩擦频繁,等等。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依赖补贴促进出口不利于国家整体利益:补贴虽然有利于本国出口企业,但不利于本国消费者(减少国内供给、抬高国内价格),且政府要付出直接成本。经济学理论已经证明,它给出口企业带来的好处小于给消费者与政府带来的损失,因此它对国家总体利益的影响是负面的。

此外,中国前段时间为应对贸易摩擦,提高出口退税,并放任人民币贬值(无论有无主观动机),也是对出口的变相补贴支持,不利于国家整体利益。这些措施是为了出口而出口,恶化了中国的贸易条件,使中国需要出口更多产品才能换回同样数量的进口产品,对国家整体利益不利,是不可取的。

其次,长期依赖产业补贴的产业政策(包括“中国制造2025”),并未起到很好的效果,相反却造成了受补贴的行业与企业的很多问题:效率低下甚至虚假效率、产能过剩与对外倾销、不公平竞争(相对于其它行业与企业)、腐败(企业贿赂官员以获取补贴)与欺骗(企业骗取国家补贴),等等。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依赖补贴难以产生真正的竞争力,甚至可能产生虚假的竞争力。例如,中国曾经对新能源汽车、机器人行业提供了大量补贴,但这些行业的实际国际竞争力都不是很强,远远不及日本、美国。再例如,中国曾经对光伏产业提供大量补贴,造成产能过剩,倾销到欧美很多国家,占领了国际市场,貌似竞争力很强;但这是一种虚假竞争力,其利润相当程度上来自于补贴;今年上半年,由于中美贸易战压力,中国政府取消了补贴,很多光伏企业利润立即下降,甚至难以维持,所以它们联合起来向媒体与政府呼吁,要求国家恢复补贴,这就说明它们没有真正的竞争力。

所有这些都说明,依赖补贴来促进出口、促进战略产业的发展,对中国自身而言存在很多问题,不利于国家总体利益。即使没有美国的贸易战压力,中国自身也应进行调整:应大力减少政府对出口的刻意扶持,促进贸易自由化;并大力减少产业补贴,依靠市场化的措施(如普遍性减税),由企业自主发展战略产业。(参见笔者在《联合早报》对此问题的系列评论)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在对美贸易谈判中应该调整退与守的选择,在以补贴为核心的经贸政策方面应大胆退让,而在美方的强买强卖要求上则应守住、不退让或少退让。 这不仅有利于化解中美贸易摩擦核心争端,也有利于维护自由贸易规则,并真正维护中国自身的国家利益。

(注:作者余智为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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