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颖:美墨加协定能否对中国有启示?(2)

时间:2018-10-24 07:3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第三,自由贸易协定是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主要途径。二战结束后,西方国家用国际法塑造了关贸总协定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使贸易自由化和公平贸易在国际法的支持下得到一个可预见的结果。

又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贸易自由化的要求不一致,导致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纷纷产生。无论是多边贸易体制,还是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本质上都是自由贸易协定,都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济法。

中国以“一带一路”战略的方式开展对外贸易与投资,与自由贸易协定有本质上的差异。2015年12月4日,本人在《联合早报》刊文《“一带一路”根本无法替代TPP》时指出,“一带一路”不借助已形成的国际经济规则,而借助双边政府的合作意愿去签署某个项目的协议,在执行上有随意性。

今年5月,尼泊尔政府第二次毁约,取消中企百亿元水电站大单。8月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访华“上门退货”。10月塞拉利昂政府取消中国建造机场的计划。这些案例都表明了政府随意性的缺点。

以上三个事实给中国三个启示:中国必须继续发展与美国的经贸关系;中国政府应该针对美国方面的诉求化解中美贸易战;中国对外开放应该寻求更多的自由贸易协定,慎之又慎地实施“一带一路”战略。

作者是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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