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Me Too与“运动”的中国图景

时间:2018-08-10 07: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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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天盖地的“群众运动”,与彻底碎片的“社会运动”,数十年间同时经历过、且能快速实现顺利过渡的国家为数不多。

中国是其中之一。也因此,标题里要提“中国图景”。用这一大词绝不是要故弄玄虚。

#Me Too连日来在中国的发展,令部分学者警惕“大鸣大放大字报”。有论者反驳说,#Me Too与“群众运动”不一样,后者是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

还有论者说,由#Me Too联想到“文革”是一种自我迫害症,此一时彼一时,经历过经济社会和信息传播的变革,中国社会今非昔比。

我也不太认为#Me Too等同于或会进展成一种疯狂的政治运动,何况如今#Me Too式微,连是否能构成运动之势都还是一个疑问。

但是,目前的担忧,以及不少上一代知识分子随之表示的赞同和共鸣,我也不认为是一种毫无理由的凭空联想。

他们中有的是历次政治运动的亲历者,有的虽不是亲历者或见证者,但接受过1978年以来对这些政治运动进行的反思叙事,显然不能无视甚至是否定他们的(经历或阅读)经验。

但不是说,亲历过、见证过或听闻过,就必然会产生此种担忧。因为真正的问题是,这些关于政治运动的记忆何以能被唤醒,之中还要一些环节和条件。

我的看法,是正视“运动”与近年中国经济社会的一种微妙转变,或许可以提供一种理解方向。

一句简单的“#Me Too不等同于‘群众运动’”是无法回答的。

就再回到刚才开篇第一句说的“社会运动”碎片性。它是今天最为熟悉的状态。什么意思?上世纪末以来,中国的集体性诉求大致上被成功地限制在地方性、以经济利益为诉求的一类。这也是一个政治属性逐步被退去的过程。

执行这一历史性转变的,是长期行之有效但饱受争议的维稳制度。诉求者为经济权益而来,地方也以“花钱买稳定”的逻辑安抚。随之,全国范围内的、非经济利益的集体行动再也不太可能实现动员。

碎片性也不是在中国才出现。比如,在一些欧美国家,运动已被选择性地吸纳和制度化,即国家承认和合法化其中一些集体行动,如女权主义、环境主义和动物权利运动等,让它们成为常规政治,但同时又将那些冲击资本主义制度或挑战国家意识形态的运动边缘化。

结果是,这些策略成功引导了运动的走向。只是,与之不同,中国的维稳体系到了地方实践中,倾向于将一切诉求行动都视为不稳定的因素,而缺乏一套明晰的标准,运动的“碎片”更为彻底,刚一出现,更多潜在的参与者还没来就可能消失。

所谓“碎片”还有一层意思。不管国内还是国外,任何运动都已经不可能像整个19或20世纪前期那样,会拥有一个强大的、普遍的、能得到广泛认同的意识形态框架,比如曾经一度颠覆世界秩序的“阶级话语”。

到此,大致可以说,上世纪末以来的集体性诉求表现为地方性或局部性、只以经济利益为目标,且没有一个强大的意识形态。

实际上,“全国范围内的、非经济利益的集体行动再也无法动员”,自下而上的不行,自上而下的也不太可能。

原因之一在于,曾经可以使用的动员组织基础(比如城市里的单位制和乡村的人民公社等集体性组织)已经不复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个体崛起,流动增加,进一步支离了动员基础。

很少有人否认,集体行动、抗议或社会运动是一种利益表达渠道。它们在常规政治制度之外,充当着展现民意、缓解压力和冲突的功能,也属于一个社会中的“安全阀”。

但实际上,一般而言,运动的“碎片”是一个社会较稳定的表现(这里的稳定是描述,不是价值判断),人们也更愿意追求温和的改良,偏爱秩序、制度。

然而,谁曾想,刚兴起不久的#Me Too,好像有点不一样了。它原本是一场网络行动,鼓励受害者重塑“你没有错”观念,勇敢讲诉受害经历,向侵害者“讨个说法”,向不平等的男女性别结构(同性性侵#Me Too还未兴起)宣战。

女性权利运动其实也只是一个比较边缘的话题。如今的#Me Too,通过社交媒体上的传播,即便没有组织,也快速动员起了南北大地的参与者,超越地方,以文化观念而非经济利益为目标,且相较于目前中国其他议题已经显现出较大的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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