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正常的社会绝不会容忍悲剧的重复。悲剧发生一次,便应集全社会之力反思问责,刨根究底,建章立制。
一篇标题即为《请杀疫苗事件元凶以谢天下》的时论,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由标题不难想见作者的愤怒。这愤怒我也有过,刚读到引爆疫苗事件的报道《疫苗之王》,一个念头马上浮上我的脑海:杀!不杀没天理,不杀不解恨。
但我的杀气并未维持多久。因为我突然想起来,不是没杀过——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但是,杀了郑筱萸又如何?此后的食药监管领域,不照样丑闻迭出?套用一首所谓烈士遗诗,真可谓:“砍头不要紧,只要银子真。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
这道理我懂,其实多数人都懂。《请杀疫苗事件元凶以谢天下》的作者就说得很清楚,他之主张杀人,无非因为无处发泄:“打开微信,看到一个布告。说的是疫苗事件矛头不能指向D和ZF。我们老百姓也不敢把矛头指向D和ZF。”不能指向“D和ZF”,只好迁怒企业和个人。其实是以一种极端的形式反讽。
随即,各地密集回应:23日,吉林省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表态跟进;同日,山东纪委表示要一查到底……
警方也迅速“重拳”出击。根据吉林省委要求,23日下午15时,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宣布立案调查。到24日止,涉事公司长春长生生物公司包括董事长高俊芳等15名高管被刑拘。真是拍桌一怒,雷霆万钧。高俊芳等最终人头落地,这概率真不能完全排除。
二
显而易见,所谓疫苗问题,本质上属于监管问题。监管问题就是政府责任问题、体制责任问题。仅仅迁怒企业和个人,“疫苗事件矛头不能指向D和ZF”,即不许问责政府和问责体制,这当然没有任何道理。不仅不公道,而且关键在于,这么做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制造问题。
“疫苗事件矛头不能指向D和ZF”,这本身就是问题。每当公共安全事件爆发,首要的考虑都是政府自身的得失、体制自身的得失,而不是公共利益、不是对公众安全可能的重大威胁。正是基于这一本能的考量,本来属于公共安全范畴的事件,迅速升级为维稳事件,维稳压倒一切。
本意是不让矛头指向自己,规避政府责任和体制责任,实际上越来越陷于漩涡而无法自拔。这早已成了危机应对的一个套路,屡试不爽。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到2010年山西疫苗事件,再到今天的疫苗事件,可说一脉相承。
其实也不是没有别的选择。至少有两次危机应对,相对明智而成功,可称亮点。
一次是2003年“SARS事件”的后期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