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作为格列卫的仿制药,江苏豪森药业的“伊马替尼”已经成为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国产仿制药品种,且伊马替尼并非属于289个基药品种,其一致性评价由其所在企业主动提出。在此,我们要指出,如果中国有更多的制药企业,能够像豪森药业那样展现出自证不凡的勇气,相信其国产仿制药赢得市场的集体拥趸也为时不远。
推行一致性评价的同时,中国国务院不久前也专门发文,要求须及时将仿制药纳入各地采购目录,同时强调要将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但从现在看来,即便是国产仿制药能够进入地方医保目录,但只要医院置之不理,国产仿制药照旧还是无奈徘徊在病房之外。因此,为了鼓励医院采购国产仿制药的积极性,笔者建议有必要在财政税收环节给出优惠的政策扶持;或者通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鼓励患者使用国产仿制药,以此倒逼医院加大对国产仿制药的采购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的呵护与倾斜之力毕定十分有限,练就市场中的圈城掠地之功还须自身强筋壮骨。目前,中国国内制药企业4300多家,可其中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规模过千亿的只有三家,百亿以上的规模企业约十余家,中国仿制药的产业集中度大概只有50%左右,远远低于全球范围内的80%左右。
企业规模上不去,融资能力也就无从谈起,科研与开发所需要的资金就会捉襟见肘,企业最终只能永远徘徊在低端仿制的窠臼之中。因此,打破“鸡头文化”,寻求强强联合与行业资本优化配置,应当成为制药企业的一致性行动。
还须强调,仿制药应当成为制药企业眼中的一个宽阔跳板,如果中国国内药企能够借此主动对原研药进行制剂改良升级,且不说是全部而只是将少数仿制药,做到比原研药更加优秀的水平,国产仿制药就不愁没有展翅翱翔与纵横捭阖之日。当然,做药难,做仿制药同样难。从选配原料药,到合成提纯,再到配备药品辅料,仿制药的最终产生都需要强大的生产、加工与技术能力支持。
对于制药企业来说,不论是实现原研药的升级,还是加强仿制药的改良,无疑都需要不断的增加研发投入,同时政府也必须在财税、融资等方面提供足够成色的政策支持。
作者是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目前,中国国内制药企业4300多家,可其中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规模过千亿的只有三家,百亿以上的规模企业约十余家,中国仿制药的产业集中度大概只有50%左右,远远低于全球范围内的8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