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制度身份与领袖个体(2)

时间:2018-03-20 09:3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他自己提出了一个称之为“民主程序理论”或者“精英竞争式民主理论”,把民主界定为仅仅是产生统治者的一个过程和制度安排。无论人民参与程度有多大,政治权力始终都在精英阶层中转让更替。

政治竞争和斗争需要规则

政治永远都是精英之间的竞争和斗争,但竞争和斗争需要规则,没有规则,便会暴力成灾,血流成河。所谓的权力更替就是精英的更替,包括同一代精英之间的权力分配、权力在这一代与下一代之间的转移、从一种类型的精英到另一种类型精英的转移。因此,民主简单地说就是精英之间的竞争和斗争规则,这种规则对谁都有利,至少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和平。

不过,民主要保障和平与稳定,还需要其他很多条件。在政治面,至少需要两个分化。其一是政治与行政的分化。政治主导变化,而行政主导稳定。表现在人事上,就是政治人物和官僚之间的区分,政治人物由选举产生,但官僚则远离选举。当政治人物发生变化的时候,官僚是稳定的。其二,同样重要的是领袖的制度身份或者职位与领袖的个体之间的分化,例如首相作为一个职位和担任首相的人之间的区分,总统作为一个职位和担任总统的人之间的区分。

用中国人所说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对此比较好理解,无论是首相职位还是总统职位都是“铁打的营盘”,而首相个体和总统个体则是“流水的兵”。这一区分非常关键,因为它解决了领袖个体因素和职位之间的矛盾。领袖的各种个性因素在促成其获得这个职位过程中发挥着作用,但一旦一个人获得了这个职位,就会面临有关这个职位的诸多制度制约,社会也会对这个职位具有可预期的期待。如果领袖的行为和人们对职位的期待之间产生了很大的差异,就会出现政治不稳定现象。

那么,中国的情形又如何呢?在规范层面,中国和西方似乎很不相同。中国文化强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似乎什么东西都是属于国主的,国主可以支配一切。但这仅仅是规范和理论层面的,实际则不然。理论上所有权力归于国主,但权力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则是相当分散的。早期西方传教士来中国,误认为中国较之西方诸国更“共和”。“共和”指的是国主和其大臣之间的权力分享模式。

在皇权体制下,权力分工处处可见,例如皇权和相权之间的分工,各个官僚机构之间的分工,中央官员与地方官员之间的分工。其中,内部三权体制,即决策、执行与监察,从汉朝开始一直到晚清。西方的三权即立法、行政和司法是三个独立领域的分权和制衡,中国的三权则是同一个政治过程不同段的区分。中国这套制度的产生远较西方早,是各个文明中最早发展出来的最成熟的官僚体系。

中国的权力继承问题

很多学者包括当代的福山,认为中国秦朝之后发展出来的制度,已经具有西方到近代才出现的特征,甚至可以说,中国是第一个近代化国家。的确,中国的这套官僚体制尤其是公务员制度,对近代以来的西方民主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果没有中立的公务员(官僚)体系,民主政治的稳定就很难得到保障。

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人没有意识到这两者不是同一件事情。在儒家的认知里,皇权是一个职位,对这个职位具有诸多文化的期待和制度的制约。不管谁当,都需要符合人们对这一职位的期待,都要面临这一职位所关联的制约。

经验地看,要实现这个一样区分并不容易。直到今天,大多数的人们仍然没有能力做这个区分,而领袖们本身也经常不愿意做这样的区分。在实际层面,领袖的制度身份和个体身份不分,经常导致制度或者职位的个人化。如果这个区分不能实现,中国在实现政治现代化方面的道路会变得更加艰难,尤其在权力继承方面。

如前所述,在西方,民主化帮助解决了这个区分。但西方在进入大众民主阶段之后,民主不仅解决不了精英循环问题和他们之间的纠纷,反而促成了精英之间的无休止的恶斗,深刻影响着今天西方民主政治的运作。中国在这方面的任务更加艰巨。中国已经决定不输入西方式民主政治,因此,人们必须找到民主之外的其他替代方法来实现这个区分。

一旦有了这个区分,领袖们不再把自己所担任的职位视为是自己的、自己有支配权,那么即使没有西方式的民主方法,中国传统的“贤人”思想和人才选拔制度,足以解决权力分配和权力继承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还必须和这个“贤人”政治传统结合起来并加以更新。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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