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杰:也谈中国农村问题(2)

时间:2018-03-09 09:0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容许城市中产阶级进入农村即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农村,能否给农民带来权利实现的可能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现阶段中国农村所能提供的公共资源极其短缺,生活极不方便,根本不可能吸引大批城市中产者进入农村,并造就另外一个有能力的阶层,制衡原本的农村强人。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假设,有大量城市居民进入农村居住和生活,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制衡原本的农村强人吗?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这些人虽然能够保护自己的权利免遭农村强人侵害,但是他们并不能也不会阻止农村强人侵害普通农民的权利。

郑教授又说,人们的共识是,只有通过有效的土地制度的变革,才可以引入有意义的变革,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要避免“单向流出性衰败”,就需要容许甚至鼓励城市居民流入农村,在农村居住和生活。在世界范围内,农村的现代化取决于:第一,城市化能够吸纳消化大部分农民;第二,城市居民倒流到农村,实现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这两者都需要土地制度的变革。在中国,如果不变革目前的土地制度,这两种变化的发生就不可能。

变革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真的可以扭转农村衰败的趋势,并最终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看看历史,从中寻找答案。我们知道中共建政之前,中国农村一直实行土地私有制。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当时的农村和城市一同繁荣了吗?显然没有。而且农村中有大量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对现实不满和绝望的人,他们期待变革。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充分了解并利用了这一点,他们在农村地区建立了数不清的苏维埃政权,并最终通过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武装夺取了全国政权。

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没过几年,又通过没收地主和富农阶级的土地,把原来的土地私有制变为延续至今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但是农村的衰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只是换了个马甲。可见土地制度本身并不是导致农村衰败的原因。而且土地制度的变革不会必然导致“城市居民倒流到农村,实现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从而实现农村的现代化。事实上,如果城市居民倒流到农村,并吸引他们在农村长期居住,那一定是农村生活比城市生活更加美好,而不是相反。这样看来,“城乡之间实现双向流动”应该是农村现代化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中国农村怎样才能避免衰败,并最终实现现代化呢?我认为最关键的是在农村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提供优质公共资源,取消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唯有如此才能吸引农村人口留在农村,甚至吸引城市人口流入农村生活。同时国家应该加强法制建设,立法保障农民的自治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害,并公正地实施这些法律。如果再辅以必要的土地制度改革,那中国农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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