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逻辑,我们或许可想象,在陈小武的设想中,把女学生带到自己家并试图与她发生性关系,不算不道德的“骚扰”,而是父权社会中他有权做的事;他或许也相信,这是人治校园环境中正常的潜规则,以亲密关系作为给予学生课业好处的筹码,本来也是他身为教授所享的特权。
但这类“潜规则”正随着“我也是”运动的延烧慢慢被改写。在个人意愿越来越受重视的时代,哪怕是两者之间权势悬殊,一方也不得在未经另一方许可下进行“攻势”。
对陈小武这样的“猥亵男”而言,以往父权式高校或职场中无伤大雅的“潜规则”, 如今在受害者齐力发声下,成了众人鞭挞的不道德行为。这对罗茜茜等曾受性骚扰的女性而言,是迟到的正义;对血气方刚的“猥琐男”而言,则是一堂在急速变化的社会中,必须上的课。
如此充满两性角力的社会运动,自然也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在法国,近来有女性主义者表达对“我也是”的担忧,认为它强化女性受害者地位,从而导致性自由倒退,论调似乎在维护性骚扰加害者,引起争议。
对于“性骚扰”的定义,确实值得思考——挑逗和性骚扰之间界限在哪里?是不是未经同意的挑逗都要追究?要划出界限显然不容易,尤其在性骚扰惩罚与追究体制才刚要建立起的中国社会,这为相关工作进一步增添了复杂性。
去年底,中国舆论对爱开黄腔和盯着女人看的“油腻猥琐男”戏谑了一轮,新年伊始,“我也是”则更严肃地将行为不轨的猥亵男推上风口浪尖,显然,许多人对性别尊重的意识正在高涨。虽然建立起反性骚扰机制还有很长一段路,但经过此事,对于今时不如以往,性骚扰必将被严厉追究的意识,怎么说相信也已增加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