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统计删除生育率关键数据有害无益(2)

时间:2017-11-03 13:4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不过,我们依然认为,从《中国统计年鉴》中删除生育率数据有害无益。

首先,调查并公布《中国统计年鉴》中的“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表格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的职责,与国家卫计委无关。国家统计局自身有一套可行的年度生育率抽样调查机制,其在年鉴中发布相应数据,可保持生育率数据的一致性、连贯性以及不同年份的可比性。

其次,国家卫计委是人口政策的执行部门,而生育率数据的获取是政策评估的重要环节。将政策执行与评估分离,是确保国家基本政策不被部门利益误导的行政原则。因此,国家卫计委组织生育状况调查本身就不合适,如果再要求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公布环节进行配合,那更是有越权之嫌。

实际上,在官方统计中删除关键的生育率数据有过非常深刻的教训。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回测来看,中国的生育状况在1990年代经历了巨大的改变,出生人数在达到一个短期高峰后,直线坠落,短短十年时间内锐减一半左右。但这种触目惊心的变化并没有显著地体现在当时每年公布的出生人口数据的变化上,这可能是因为出生数据是层层上报汇总并有可能经过调整,而这个过程可能是以往年数据为参考对象,导致最终结果无法准确反映生育状况的变化。相比之下,每年的抽样调查相对独立,虽然确实可能存在漏报和瞒报现象,但不同年份之间的数据变化却能较好反映变化趋势。然而,在中国生育率快速降至更替水平以下的1991年到1993年,最有指标性意义的生育率数据从中国所有官方出版物中消失,致使整个社会对生育形势的关键性改变浑然不知,并错过了及时调整生育政策的时机。

从过去经验来看,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的生育率,虽然一直未被采信,但却远比计划生育部门宣称的生育率估算准确。比如,2000年人口普查抽样调查的生育率为1.22,而计划生育部门却以漏报瞒报为由将此上调到1.8,并在之后近十年时间一直把1.8当作权威数据及人口政策的基础。为此,时任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说:“我们确定总和生育率的数据是中国的人口学家参照联合国的数据和有关人口专家提供的数据,多种数据综合比较的结果。国家人口计生委和国家统计局对这个数字是非常谨慎的,没有科学性我们是不能随便确定的。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我们国家目前的总和生育率应该在1.7—1.8之间,这是经过科学测算的数据,不是哪个人说的,更不是我个人说了算的数据。当然有个别专家认为中国生育率不是1.7—1.8,是1.5,当然这毕竟是个别人的观点。”然而,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核实当年的生育率只有1.35左右,远为更接近抽样调查的1.22,而非计划生育部门的1.8。

长远来看,虚假的统计数据所导致的政策失误,对国家和民族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2016年10月中央深改小组第28次会议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要健全政绩考核机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而《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也提出,在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加强人口中长期预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

我们认为,从《中国统计年鉴》中删除生育率调查数据,与上述要求不符。而历史经验表明,作为政策实施部门的国家卫计委,在人口数据的估算和预测方面缺乏公信力,国家统计局如果在未来全盘照搬其抽样调查数据,那将无法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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