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年:十九大与政商关系的重建(3)

时间:2017-10-10 08:3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做强做大”并不是说国企要占领经济空间的各个方面,而是要在特定的领域,例如自然垄断、关键的产业、关乎社会公共品的产业,国企发挥强大的作用。即使是在这些领域,仍然需要建立反垄断机制。同时,国企也应当和民营企业确立边界。

在中间层面,要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就要处理好几对重要关系。其一,企业主和企业之间的边界。现在的情况是,企业家一出事情,整个企业就会受到影响,甚至被停业和关闭。如何使得企业不受重大影响?这方面国外有很多好的经验可以参照。

其二,企业和政府的边界,最主要的是要建立政府和企业作为两个实体之间的关系。现在的政商关系并不是两个实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企业家个人和政府官员个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不可继承性,从而也是持续的腐败,因为每一代企业家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培养和政府官员的关系。这客观上在各个层面造成了人们所说的“一朝天子一朝商”的局面。

其三,产业政策和企业的关系。政府掌握产业政策,企业执行。产业政策影响着国家巨量财力的使用,如果决策和执行不当会产生很大的腐败。政府官员要寻租,经常把资金投向自己有关联的企业或者自己的“金主”;企业要寻租,寻找和政府官员的关系来获取产业政策中的巨大利益。这里,建立公开、透明的产业制度及其产业实施制度是关键。

此外,政府官员的“下海”问题也是必须面对的。对现行官员必须实行严厉的管治,确立有效的“利益冲突条例”,防止官员对企业的利益输送。这方面,各地随着反腐败机制的建立,会得到相当的改善。不过,对一些退休官员在企业兼职的问题,可能需要考量。一方面很难禁止,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些官员的丰富经验来促进经济发展。这方面,很多国家也有很好的经验可供参考。

在底层中小企业领域,政商关系也极其重要。大多创新都发生在这个领域,是培养新企业和企业家的领域。这个领域政府的支持很重要。第一、金融。金融业需要结构性改革,需要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第二、技术创新的保护,表现在知识产权的保护。

现在中小企业的很多技术要不被抄袭,要不被大企业买断而“消失”。技术被抄袭就会影响创造者的动力,这点容易理解。大企业收购技术的动力则经常被忽视。这在互联网领域表现尤其明显,很多所谓的“风险投资”不是为了培养新企业,而是防止新技术对现存企业的垄断地位所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此,所谓的“投资”实际上阻碍了经济和技术的进步。

今天,中国已经进入从中等收入社会迈向高收入社会的过程,也是需要确立有效政商关系的时候了;没有有效的政商关系,这个过程会很难完成。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

东亚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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