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高语阳
12月1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黎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黎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不信组织信关系,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与他人串供,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追求低级趣味,沉迷打牌赌博;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黎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李黎明开除公职处分。
李黎明,湖南华容人,1968年5月出生。他曾任湖南省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1年1月出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今年7月,李黎明落马。
欢迎下载“北京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