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8月14日消息,日前,原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申振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申振东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申振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申振东利用担任原贵州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贵州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书记,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贵州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原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1月8日消息,申振东被查;今年6月14日消息,申振东被开除党籍。
经查,申振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机场贵宾服务和租赁公租房,谋求特殊待遇;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承接工程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申振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的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申振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