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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刘艺龙?
1月30日,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林晓峰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落马两天前还在调研
林晓峰,1965年12月出生,浙江瑞安人,浙江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林晓峰长期在温州市任职,先后担任苍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温州市下辖乐清市市长,乐清市委书记,温州市委副秘书长,温州市副市长。
2018年8月,林晓峰被任命为衢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历任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林晓峰被查有些突然。
2022年7月22日,林晓峰被官宣落马。就在两天前,他还曾带队调研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并进行座谈交流。
此次,浙江省纪委监委给予林晓峰的双开通报指出,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权买卖“房票”获取大额收益;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力,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通报显示,林晓峰可谓“五毒俱全”,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利用职权买卖“房票”
政知君通报中“利用职权买卖‘房票’获取大额收益”这一表述较为罕见。
什么是“房票”?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2011年6月发表的文章《“房票”腐败新现象值得警惕》指出,“房票”并不是一张有形有样的票据,它是在商品房买卖中,提前拿到房源的人手中握有的有形或无形的购房资格。
湖南省纪委监委称, “房票”现象道出了开发商---——所谓“关系户”——房产中介——购房人在房产市场中的角色,这条利益输送链条隐藏在商品房买卖中,形成了一种新的贿赂手段,也变相助推了当前一路高歌猛进的房价,使真正购房者成为高价房的买受人。
浙江台州就曾曝光“房票”事件。
2010年11月初,台州工商干部徐道旺涉嫌以“直改名”的形式,加价20万元转让名下一套房产,被当地媒体以“倒卖‘房票’”为由进行了曝光。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加价”部分就是传说中的“房票”,一般是凭关系购买内部房,再转手加价获利。有时候拿“房票”连订(定)金都不用付,而且不通过二手房交易的正规程序,可谓“空手套白狼”。
2010年最后一天的下午,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针对“房票”等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的调查结果。当时,台州共发现有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57套商品房转让改名获利,共上交和追缴不正当收益503.3万元,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9人。台州依据有关规定,对所涉及的56名公职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曾是“老虎”周江勇下属
林晓峰还曾是落马“老虎”、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的下属。
周江勇曾先后担任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舟山市委书记。2017年2月,周江勇出任温州市委书记,4个月后,他跻身浙江省委常委并继续担任温州市委书记。2018年5月,周江勇履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林晓峰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温州市委副秘书长,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温州市副市长。
周江勇出任温州市委书记后,还曾多次和林晓峰一同调研:
2017年9月,周江勇、林晓峰等组成的温州市党政代表团考察了“欢庭·下南山原生态村”项目;
2017年12月,周江勇和林晓峰等市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行,赴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开展实地督查;
2018年3月,周江勇和林晓峰等,深入乐清市6个山区乡镇和农业重镇实地调研指导。
2021年8月,周江勇被查,他被指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转让、税收返还等方面谋利,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
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周江勇和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他利用公权力为弟弟经商提供帮助。
2013年到2017年,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温州的多个项目中,按照周健勇传达的请托,为商人史时红提供帮助。周健勇则先后八次以“借款”为名收受史时红所送的钱财,总计金额达9000多万元。这俩兄弟共同收受巨额贿赂,再投入家族企业作为资本。
2022年4月,周江勇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周江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