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副行长宣昌能强调,应引导金融机构提升绿色金融能力水平,金融机构也要提高对绿色低碳经济活动的识别能力,避免简单机械的“运动式”减碳。
据央行网站发布的发言稿,宣昌能星期六(12月10日)在第四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说,推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要注意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处理好自愿性与强制性的关系以及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的关系。
他说,中国对化石能源依赖程度较高,低碳转型任务更重、更具挑战性。个别地区在推动能源转型过程中,存在“未立先破”的现象,未能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金融机构应持续提高对绿色低碳经济活动的识别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避免简单机械的“去煤化”和“运动式”减碳,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
谈及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的关系时,宣昌能说,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是实现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两只手”,二者缺一不可。相比之下,强化监管约束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如果监管约束长期不足,不仅不利于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效力,还可能引发道德风险。
宣昌能说,中国金融机构资产中,高碳行业信贷资产占比较高,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会对财富格局和资产管理行业影响重大。一些金融机构过快退出化石能源等高碳资产,将增加转型风险;如果过慢退出高碳资产,既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样也会加大金融风险。
对此,应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提升绿色金融能力水平,支持经济有序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