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五(12月20日)裁准柯文哲请辞民众党主席,并将其辞职声明交付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民众党回应称,应由党内部开会处理。
综合中时新闻网和太报报道,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已被羁押禁见近四个月,台北地检署预计本月下旬结束侦办、起诉。民众党一再延长柯文哲请假,为避免延误党务运作,柯文哲星期一(12月16日)透过律师团队向台北地院递状声请解除通信禁令,希望能以合法方式正式请辞党主席。
柯的律师团说,柯文哲因遭法院裁定禁止通信,无法以书信表达讯息,他最近因与侦查中事务无关的理由,有需要寄出书信,因此声请暂时解除禁止通信,希望法官和检察官考量此一例外情况,准予暂时解除禁止通信,让他合法寄出书信。
裁定指出,柯文哲所拟具台湾民众党党主席辞职声明,经审酌其内容,并未与其所涉犯贪污治罪制条例犯罪嫌疑相关,纯是该党一般党务运作事宜,应无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不妨碍羁押柯文哲并禁止其接见通信之目的,且不影响侦查不公开。
其次,依据台湾民众党网页下载的台湾民众党党章相规定,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处理方式,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程式。依法理,应以请辞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
因此,柯声请准许解除其请辞台湾民众党党主席声明的禁止通信,而将之交付秘书长周榆修,此种解除通信确可发生辞职的效力,属于合法且有效的行为。
换言之,准许柯文哲请辞党主席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秘书长,声明交付台湾民众党时,即生辞党主席职的法律效力,且不影响检察官继续侦查作为,又无勾串共犯证人、湮灭证据之虞。法院因此裁定柯文哲的声请有理由,应予准许。
另据东森新闻网报道,民众党回应称,未收到柯文哲请辞声明的相关文件,将在收到文件后,才能厘清文件内容,因此质疑法院通过公告诠释民众党党章。
民众党表示,该党相关章程的运作,应由党内部开会处理,而非法官自行透过主文宣告判定“辞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