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上月被中国大陆列为台独顽固份子,他星期一(11月11日)向大陆国台办主任宋涛和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反控两人犯恐吓危害安全罪。
在解放军展开联合利剑-2024B围台军演当天,中国大陆国台办10月14日宣布,将曹兴诚和台湾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列为台独顽固分子,并对二人和台湾民间防卫组织“黑熊学院”实施惩戒。
陈斌华说,中国大陆决定禁止沈伯洋、曹兴诚及其家属进入大陆、香港和澳门,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谋利,并将终身追责。
综合台湾《联合报》、Newtalk新闻和菱传媒等报道,曹兴诚星期一在律师陪同下召开记者会。他表示将以法治手段回应中国大陆蛮横恐吓行为,对宋涛和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指控两人违反台湾《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记者会结束后,曹兴诚的委任律师立即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提告。
曹兴诚在会上说,大陆每天派军机军舰侵门踏户,破坏台海稳定。他透露,自己已放弃新加坡国籍且恢复台湾籍两年,有义务反对大陆侵略。
曹兴诚也说,大陆对他罗织罪名是颠倒黑白,恐吓令人心生畏惧,因此已经触反台湾《刑法》。
问及台湾是否对大陆官员有管辖权,出席记者会的律师郑文龙解释,陈斌华透过大陆国台办记者会发布讯息,让在台湾的曹兴诚感到恐惧,这就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见解,台湾法院对这种案件是有管辖权。郑文龙也说,他当天就会去台北地方法院递出自诉状,未来如果宋涛和陈斌华没有到案,法院就可以发布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