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台湾蔡英文或将特赦前总统陈水扁一事,台湾法务部报告称,尚未判决的案件不属于特赦范围,仍须由审判机关依法处理。
综合中时电子报和联合新闻网报道,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星期三(5月15日)将邀请法务部就特赦一事报告。法务部将向立委提出书面报告。
法务部的书面报告称,行使特赦权为总统的专属职权,需要从宏观角度衡量全局来决定。
报告提到,特赦不影响已确定裁判主文有关没收的决定,因此应依确定裁判主文执行没收。犯罪所得不在特赦范围内,仍须没收。
报告指出,停止审判的案件属于未经过判决确定的案件,是否停止审判应由审判机关认定。尚未判决的案件不属于特赦范围,仍须由审判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以上报告内容,陈水扁目前尚未审结的侵占总统府公文案、陈敏薰买官洗钱案、二次金改之国泰并世华案、教唆幕僚伪证案均无法特赦,未没收款项也不在此次特赦范围内。
台媒《镜周刊》5月7日报道,蔡英文和候任总统赖清德达成共识,将于5月20日前特赦陈水扁,并由幕僚单位启动特赦作业,研议相关配套措施。总统府称,现阶段的立场仍是“希望确保陈前总统获得妥善的健康照顾,并依照相关的法律规范办理”。
陈水扁因贪污洗钱等案,2008年11月被羁押,2015年获准保外就医,台中监狱已38次同意延长陈水扁保外就医。九年多来,陈水扁出书、主持节目,还出庭帮女儿陈幸妤打官司,多次违反台中监狱要求的不碰政治等四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