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具创意想法的外籍创业家赴台发展,台湾政府最近公告延长外国人赴台申请创业家签证期限,首次申请者居留期延长两年。
据台湾《自由时报》星期六(10月22日)报道,台湾经济部在行政院公报上公告修正“外国人来台申请创业家签证资格审查处理要点”,外国人赴台申请创业家签证,首次申请居留期间由原本的最长一年期限,延长至两年,这项新规定自星期五(21日)起生效。
依据现行规定,外国人申请创新创业居留签证,首次申请居留期间最长为一年,在台事业符合一定条件,得申请展延,但每次展延期间不得逾两年。
台经济部最新公告修正“外国人来台申请创业家签证资格审查处理要点”,明定外国人申请创业家签证及外侨居留证,首次申请居留期间为两年,在台事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包括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营业收入达300万元新台币(13万2291新元)以上;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营业费用达100万元新台币以上;聘雇全职台籍员工数达三人以上;其他足资审核的营运实绩,并经主管机关认定对台湾经济发展有贡献者。符合条件者可在外侨居留证有效期间届满前四个月内,在外国人才申办平台申请延长有效期间,每次展延期间不得逾两年。
根据新修正的规定,外国人赴台申请创业家签证及外侨居留证,由原本向台驻外馆处或外交部递件申请,改为向内政部移民署建置的外国专业人才申办窗口平台,以网络方式办理,网络申请案件仍须经由经济部投审会审查符合资格后,才可申办相关签证。
至于若以团队提出申请者,必须由符合相关条件的团队成员先至外国人才申办平台提出申请,待取得申请案号后,其他团队成员以该申请案号提出申请;如各成员分别符合个人申请条件,得以个人申请方式提出申请,并检附合作意向书,每一申请团队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但经联合审查会议专案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