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星期二(12月24日)刊宪公告,将许智峰等七人列为潜逃者,实施撤销特区护照等措施。这是港府时隔半年再对潜逃港人实施上述措施。
综合网媒“香港01”和《星岛日报》报道,港府将香港前立法议员许智峰、郭荣铿、“香港议会”发起人袁弓夷、“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美国香港人组织“我们是香港人”总监许颖婷、香港城大学生会前外务副会长邵岚和香港前律师任建峰。
这七人面对被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港人向他们提供资金、与他们进行不动产相关活动、禁止与他们经营合资企业或合伙等措施。
除了上述七人外,港府今年6月12日也刊宪公布,将被警方国安处通缉的六人,即前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前香港职工盟总干事蒙兆达、前“揽炒团队”发起人刘祖迪、“英国港侨协会”创办人郑文杰、网媒“升旗易得道”主持人霍嘉志和蔡明达,列为“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
港府也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对六人采取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港人向他们提供资金、与他们进行不动产相关活动、禁止与他们经营合资企业或合伙。另有部分人士也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以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