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对罗冠聪等六人实施潜逃者措施 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等

时间:2024-06-12 10:1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星期三(6月12日)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在宪报刊登公告,对罗冠聪等六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实施潜逃者措施,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撤销特区护照等。

据港府发布的新闻公报,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星期三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藉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六名潜逃英国并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人,并指明针对有关潜逃者施行的措施。

六名被指明的有关潜逃者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新闻公报称,他们在窜逃英国后仍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请拘捕令,并分别于2023年7月及12月通缉各人。

新闻公报指出,针对潜逃者施行的措施有四项,包括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以及撤销特区护照等。此外,执业资格暂时吊销及暂时罢免董事职位的措施,就个别有关潜逃者而适用。

新闻公报引述港府发言人说:“这些无法无天的通缉犯潜藏英国,并在当地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并作出危言耸听的言论抹黑诋毁香港特区,继续肆意勾结外部势力包庇其恶行。”

新闻公报最后写道,香港警方提醒市民,除获得保安局局长批予的特许授权外,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有关潜逃者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处理属于或由其拥有或控制的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将不动产租赁予或以其它方式提供予有关潜逃者,或向其租入不动产;与有关潜逃者成立合资企业、合伙或类似的关系,或投资于该等关系,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监禁七年。

罗冠聪是香港立法会前议员,多次参与香港的社会运动。蒙兆达是香港职工会联盟前总干事、刘祖廸是“揽炒团队”发起人、郑文杰是前英国驻港领事馆职员、霍嘉志和蔡明达开设YouTube频道,呼吁以武力对抗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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