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瑞士银行副董事承认亏空公款和洗黑钱,被判监禁七年。
综合《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42岁的前瑞银副董事林忠耀2020年滥用职权,把公司向客户的赔偿转至他用别名开设的户口,亏空公款近1500万港元(下同,约260万新元),再利用不同户口清洗黑钱近1100万港元。
林忠耀星期二(11月7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认两项盗窃罪及两项洗黑钱罪,法官游德康判他入狱七年。
根据案情,瑞银于2020年初实施赔偿计划,为被超额收费的客户退款,被告林忠耀是该项目的主管。因账目有异,瑞银2020年11月进行内部调查,发现同年3月至10月间,至少46笔款项转账至非瑞银客户的户口。其中20笔款项来自瑞银香港分行,涉款83.7万美元(下同,约113.36万新元);另外26笔款项来自瑞银新加坡分行,涉款103万美元。
林忠耀曾经两次改名,并以这些姓名开设银行户口,其中五笔款项是转账至这些名字开设的户口,林忠耀其后再改回原本的名字。其他款项则转账至其他商铺的户口,作为他购买名牌手袋和手表的费用。林忠耀也曾放售32只名表,价值873万港元。
此外,林忠耀曾利用上述三个户口清洗约1077万港元黑钱。林忠耀2020年12月3日于机场被捕。
辩方律师求情时称,林忠耀在瑞银任职副董事,工作性质类似业务经理,疫情期间他因担心工作不保而犯案。虽然在机场被捕,但律师指林忠耀当时并非要逃离香港。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本案涉及严重违反诚信,林忠耀精心策划,数次改名开户,自私地利用赃款购买名表和手袋,再用不同户口清洗赃款,准备好逃到英国与妻子和爱犬享受盗窃成果。
法官游德康经考虑后就两项盗窃罪及两项洗黑钱罪,给予三分一认罪扣减后,判林忠耀囚七年以达致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