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高院指定法官陈嘉信,被指在一宗侵权案审理中,裁决书98%抄袭原告陈词。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亦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
综合香港网络媒体香港01和《明报》星期二(6月13日)报道,香港国安法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被指在审理一宗侵权案时,把原告的陈词逐字抄在最后的裁决书上,占了裁决书98%,而余下2%,也没有一句是法官用自己的文字写的句子。
被告败诉后,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法官认为,陈嘉信的做法,会令外界觉得他是在走捷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有独立思考,大量抄袭其中一方陈词,难免引起外界怀疑法官有否考虑另一方理据。上诉庭已下令将案件交予另一位法官审理。
香港终审法院张举能星期二表示,完全同意上诉庭的意见,认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亦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
案件原告为香港老字号“黄道益活络油”,被告为生产“黄道人双料活络油”的星洲药业等。双方主要争议,为被告是否侵犯原告产品商标。原审法官陈嘉信于2021年4月裁定被告败诉,被告不服继续上诉,理由之一则是指陈法官判词涉“司法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