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香港实现“由乱到治”后,也要防范风险。
据中新社报道,邓炳强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当前香港需要防范的风险,一是2019年修例风波产生的本土恐怖主义,包括“独狼式”破坏行为、袭警等;二是以小组形式出现的恐怖活动,如制作爆炸品、在公众交通投放炸弹等;三是一些外部势力侵扰,包括利用代理人影响香港和国家稳定。
邓炳强说,要培养香港市民的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香港特区不同机构和部门除了为国家安全做宣传推广外,还要在法律修改、政策拟定时考虑国安因素,“(一旦)有证据证明有人违反国安法或其他法律危害国家安全,我们肯定要严格执法。另外,我们还要针对基本法23条推动立法,补充国安法不能包涵的情况。”
目前香港特区政府正在推进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相关工作。邓炳强介绍,推进基本法23条立法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也是实际需要,其主要针对的有七项罪名。现有法律所涉及的领域不能完全涵盖基本法23条的全部内容,这也说明了香港需要为基本法23条立法。
他说,从2003年到现在,出现了很多不同的情况,要针对过去几年发生的事情,同时参考中国的整体法律等来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
邓炳强说,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领土完整是香港的重要责任和义务。特区政府更有职责向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等加强宣传,同时承担管理责任。这也是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让香港长期保持繁荣稳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