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今天拘捕四人,他们涉嫌在网上转载煽动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或不投票的帖文。
据星岛日报报道,被捕者为三男一女,年龄介于22岁至58岁。他们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条例》)第27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借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
廉署于行动中取走数部手机及两部电脑,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
廉署至今已拘捕10名有类似行为的人士。
廉署再次呼吁市民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
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10月30日展开,根据《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12月19日)被界定为“选举期间”。《条例》订明,“公开活动”包括向公众作出的任何形式通讯,以及向公众分发或传布任何材料。